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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王国仁这样,张楚歌的脸很臭,语气不善的问道:“那林杨凭什么在我的场子表演啊,你事先竟然不通知我一声。”
“我看他的唱功不是一般人,我怎么都没有听说过他,他是那里的人。”
陈易迅对别的不在乎,只是因为共同的爱好,想结识林杨。
毕竟能让他佩服的歌手不多,他觉得自己就是没有遇到好歌,没有遇到一个让自己成名的机会而已。
如果这首《夜空中最亮的星》让他陈易迅来唱,一定会比林杨唱的还要好听。
王国仁可不敢说,自己不认识人家,毕竟他得自圆其说,还不能暴露了汪言。
想了想他便说道:“这是上面临时的一个决定,我也不知道啊。”
“你的意思是我爸的决定?”
“可能是吧。”
王国仁话音刚落,下一秒,被张楚歌一脚揣到地上去了。
“骗你娘的鬼呢,我爸会听歌,还认识什么歌星。
你娘的再不说,我可不客气了。
要是被我找到他,你以后也别跟我了,你自己另谋高就吧。”
张楚歌太清楚自己老爸的为人了,他是个老学究,不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每天的生活规律,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比外滩那报时的石英钟还要准时。
王国仁顿时大声哭喊道:“苍天啊,大地啊,楚歌你可得讲讲理啊,这话不是我说的,是老张总说的。
不信你去问问。
张总是不是点名要见林杨。
你这样冤枉我,这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什么?看玩笑呢,我爸要见那个名不经传的唱歌的,这怎么可能?”
张楚歌的秘书就在他们身边候着,见张楚歌将目光看向自己,秘书顿时上前汇报说:“好像这件事是真的。
但是那个叫张扬的太不识抬举了,他竟然没有去赴约。”
“咝,这个人有点意思了。”
只要是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人不认识他爸张天河的。
张天河是什么人,妥妥的白手企业家,现代人学习的劳动楷模,改写了传统土鸡的繁衍历史,为土鸡搞了一个混血的血统。
“快说,他是打哪里来的?你不许跟我打马虎眼,否则休怪我不讲情面。”
王国仁这会真恨不得自己的脸变成一个真果仁,怎么打都不会痛的那种。
他苦着脸说:“楚歌,我是真的不知道啊,我要是知道他的来历,也不会等到现在还没有去找他啊。”
汪言走的时候,也没有留电话。
不过只有王国仁知道,这个林杨和那个叫沈倾城的丫头,关系匪浅,否则也不会提出那个交换条件的。
只要他给沈倾城施加压力,想必她能找得到林杨。
如果将林杨找到,他就有机会将这首大火的歌版权买下来,到那个时候,他就能大赚一笔了。
在王国仁眼里,张楚歌就一个暴发户的儿子,一点音乐不懂,还想玩这个,充其量在他眼里就是小弟弟而已。
那个陈易迅
“楚哥你消消气,王哥也有自己的难处。
咱们一起喝酒去。”
陈易迅说完,又拉了下王国仁的胳膊,“走吧,咱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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