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rdo;
梅林,那是什么玩意。
&ldo;死神的斗篷!
!
&rdo;
再次杀死一群趁着黑夜跟踪他们企图下毒的巫师,很是纳闷的开始翻自己的行囊,除了那一堆画像之外,实在没什么很珍贵值得这么多人来抢的东西。
除了衣服之外,唯一能称得上斗篷的好像只有那件隐形衣了,虽说也很难得,可一般只要去过巫师聚集地,又不缺钱的,都人手一件啊,要知道隐形衣虽然不能躲避嗅觉灵敏的魔法生物,也不能逃过观察仔细的教廷骑士们,但是对一般麻瓜还是有用的。
&ldo;你不觉得,这么长时间,你的隐形衣还没失效吗?&rdo;
最后忍不住出声的是里德尔,同时也在心中决定,一定要找回失去的记忆,不然跟着这么一个神经大条,总是忽略细节的家伙,安全性实在有待考证。
&ldo;对哦!
&rdo;隐形衣最多一个月就失效了,需要重新再去买。
不过奇怪的是为什么他一想就能想到这个常识,但是看着隐形衣一直有效却没觉得什么不对。
这是习惯?!
好吧,反正太阳每天升起,照常落下,这都是不会去怀疑的事情。
他就觉得他总是习惯有一个做出睿智判断和决定人在身边,但是他知道那个他习惯的人绝对不会是里德尔(邓布利多在画像里咳嗽,想念赫敏小姑娘),不过画像们都说,爱嘛,爱是个什么玩意,大约就是习惯吧。
反正逐渐的,就觉得别的巫师总是有这个那个不太顺眼的地方。
还是身边这个总是冷嘲热讽的家伙跟自己有思维一致性(纯粹是千年造成的代沟,咳),这是一种说不出的别扭,当一件事发生的时候,他们的判断往往跟周围的巫师都不一样。
不用互相说,不用互相看,这种自己内心其实很排斥的默契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是一个很长,又或者很短的时间。
麻瓜的战争越演越烈,很多巫师家族已经不复存在,于是也有很多相依为命的同路人,或者说同伴走到一起,在这巫师聚集地,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
那种因为一眼看上,燃烧生命的炽烈爱情,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不堪一击,总因为各种状况不得不分开,就算结婚,生活的不安定与分歧,造成的结果仍然可怕。
所以霍格沃兹的拉文克劳与爱尔兰的炼金术师分道扬镳根本就是很寻常的事情。
生活就是这样,也许你也不知道为什么,习惯已经主宰了你,它比命运还强悍。
只是有一天,坚持要去霍格沃兹的里德尔回来后,看着他的表情很古怪,是找回曾经的记忆了吧,他擦拭着画框,绝对过去绝对不是他想要的东西。
&ldo;晚上好,詹姆斯,这附近所有的巫师都准备迁离了。
&rdo;
从回忆里醒过神来,詹姆斯。
伊万斯习惯性微笑,站在门口说话的是一个矮小的男巫,年纪已经不小了,据说十几年前,自己在教廷骑士的追杀下救过他。
&ldo;里德尔先生呢?先走了吗?&rdo;
&ldo;啊,是的,他从沼泽那边看有没有好走一点的路。
&rdo;
那矮小的男巫背着行囊,对他道别,这个时代,所有人都是这样聚散匆匆,其实,不敢相信任何人,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吧。
将隐形斗篷披上身,这是佩弗利尔家族最珍贵的宝物,也许自己的姓应该是佩弗利尔,而不是伊万斯。
...
太古洪荒,盘古开天。罗喉争命,鸿均传道。三族斗狠,巫厉妖凶。圣人威压天地,大能纵横古今。阴阳两谋,层出不穷。功德气运,纷争不断。长生子吾惟愿携你之手,自在长生!...
轮回三百年,世不过二十,顾攸宁有她自己的执念。我生来便是仙,你生来就是魔。我现在不会爱你,将来也不会。尽管口中绝情至此,最后还是以身为他挡住致命一击,换来的是一句截铁斩钉的诺言宁可我负天下,也休叫天下负她,若是东海作梗,我便让东海日夜不宁,若是阎王敢收下她的命,我就叫世间再无冥界!本文性质主线玄幻,穿插言情,附带宅斗,小甜含虐大团圆。...
陈风巧合之下穿越中州修仙界,身带游戏系统。历经无数磨难,开启上古之谜。本书属于纯热血流,慢热型。绝对不会出现水的现象,想看好书,读下去,你会发现这本书会和其他书不一样,让你有种全新的感受。喜欢的朋友鲜花打赏砸起,陪同小凡一同踏上成神之路。...
她被他逼至墙角反抗冥少,我身份普通配不上你。他勾唇没事,你胸大。胸大无脑!没事,反正我不爱摸脑!他邪魅一笑,化身为狼,将她压在身下,百般宠爱。小少爷,你怎么哭了?爸比将妈咪压在床上打她,我要不要去帮忙呢呜呜呜...
冰山哥哥~要不你牺牲一下,娶了我呗?朝堂上,她当着满朝文武对他如狼似虎。某爷眉头微皱,满脸嫌弃。哼!先搞定你老爹,你敢不从?她是左相府上恶贯满盈的二小姐,樱都有名的恶女。传闻她无德无盐,专爱干那欺男霸女的事。当面纱揭开,绝颜展现哼!就让你们嫉妒姐的美貌吧!他是俊美无双的冰山王爷,杀伐决断,对女人更是冷情冷。当热情似火的她撞上宛若冰山的他,又会擦出怎样的火花?某女蔚乘风,你喜欢我吗?某爷某女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咯。某爷多年后。某萌娃娘,爹说他喜欢你!某女揉着酸痛的腰,怒吼叫他去屎!某萌娃娘,爹说他要屎在你身上呢!哇~好脏脏的咧~某女一个暴栗砸过来窗外,某爷摸着下巴,点头。嗯,还有力气,今晚继续。这是一个追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