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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前文《不悔!
不悔?》中所说,杨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是个美男子。
纪晓芙本来就对杨逍情苗暗生,只是碍于礼教道德,不敢逾矩。
杨逍之&ot;强迫&ot;,于她,是解决了内心的矛盾。
她之&ot;反抗&ot;,大概只是半推半就。
但失身后,觉得对不起未婚夫殷梨亭,内心矛盾,便逃了出来。
二、她是真的被强迫。
但女人对性爱这一回事,都认死理。
第一次既然被他占了去,也就只好试着说服自己去接受他。
最好的理由,莫过于在幻想中认为他是爱自己的,而自己也 爱他。
三、两性欢愉,是极有效的增进感情的方式。
所谓&ot;一日夫妻百日恩&ot;,做了一段敦伦之事后,自然而然便有了感情;但觉得自己爱上了强奸犯,太不正常,就要用逃走来证明自己的操守了。
四、当时只感到屈辱,逃出来后才感到自己已经深爱那人。
五、干脆,阴暗一点想,越是唱高调,越是说明心虚。
说自己不悔只是因为已无退路,只能自欺欺人罢了……
也只是猜测罢了。
爱的真相,不要说局外人难以明了,就连事中人纪晓芙自己,恐怕也是莫名其妙。
不过,我只知道这样一个事实:纪晓芙最后认定,自己是爱杨逍的,对于这件事,她不后悔。
我想所谓爱的真相,大概也无非如此吧:
相信自己在爱着,并且,不悔。
这天底下最难的事,大概是,要忘记某个人吧。
难忘
高则成是《倚天屠龙记》里的一个极小的角色,原是不值得一提的。
这位昆仑派的青年剑客,武功平平,却对殷素素一见倾心。
金毛狮王为夺屠龙刀,以狮子吼神功将王盘山上数十人一起震成白痴,再也想不起、说不出从前之事。
不料高却有点特殊,他虽然也是痴痴呆呆,成了废人,却自始自终说着一个人的名字:殷素素。
--这天底下最难的事,大概是,要忘记某个人吧。
那时,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忘记。
而且乐观地想,我终会忘了的。
前路还长,岁月会泯灭一切,像海浪拂平沙滩上的足迹。
然而,转眼十年过去,许多往事都已淡去,那人却仍在,心灵深处最柔软的角落,不小心碰到就是锥心的痛。
当年一起走过的林荫小道,现在已经是繁华的商业区了;当年一起看过通宵电影的影院,已经拆除,另起高楼了;当年一起划船采莲的茶塘,早就成了臭水塘,再无半枝莲花,而且,快要被垃圾填平了。
物不是,人亦非,而那人,却一直在记忆深处,容颜如昔。
明明知道,他是你所有悲伤和痛苦的源头,他是你沉溺不能自拔的沼泽。
明明知道,忘了他就会云开雾散阳光明媚,崭新的生活就会画卷一样展开。
偏偏,越是想要忘记的人,越是刻骨铭心,越是时时记起。
你决定要忘记的那个人,你努力去忘记的那个人,也许永远,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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