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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奚家灭于那场大火,又有谁会记得?
如此也好!
他奚渊不孝,香火在他这一代怕是就要断了。
次年,天明子殁,年终四十四。
江湖一片拍手叫好,却不知玄霁峰上还有一人会偶感悲凉。
于是,偌大的玄霁峰只剩奚渊一人。
除了山中的鸟,再没有活物会踏进玄霁轩一步。
原来到最后,还是只身一人。
他满身医术除了救治山脚的下村民,只有山中的孤鸟与一些野物了。
直到有人花千两白银请他救命。
其实他不缺银子,天明子死前那些便足够他用了,但他还是收了,为了那些银子他特意收拾了一间小库房。
银子越堆越高,他的名声也越来越大,但他却不是人人都救,也不是人人都收银子。
时间一久,他觉得活在是在无趣,便挑了把匕首下山,回了榆林。
城西马头坡,当年站在坟前的少年已经长大成人,他将坟头杂草清理干净,依旧在每座跪着磕了三个响头,任由一袭白衣弄得污秽不堪。
他席地而坐,说着童年模糊的记忆,说着他后来的生活。
仰头灌了一大口酒,用衣袖随意的擦净顺着嘴角留下的酒。
他说着说着便笑了,眼神悲凉,却无泪,他说:&ldo;奚渊死了,死在那场大火里,死在那些毒虫腹中,活下来的奚渊没了灵魂,没了意思啊!
呵……咳咳。
&rdo;
他咳了好一会便开始痴笑,停不下来,直到一壶酒见了底。
&ldo;如此活着,实在无趣。
&rdo;他站起身,抚摸着花了墨迹的木碑,低头凑近,似乎是在谁耳边轻语,&ldo;渊儿来找你们好不好?&rdo;
他将匕首抵在胸膛,低声道:&ldo;人人羡我一颗玲珑心,却不知我有多恨它!
&rdo;
匕首一寸寸深入,鲜血争相流出染红他的衣襟,他脸上还挂着笑,像极了一个贪婪的孩子得到满足。
有风吹来,只见那把匕首掉落在地,刀刃上沾着殷虹的血,沾染了一旁的白色小花。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关于奚渊的过往只写了两章,但是该交代的都交代了!
不要怪我虐小受啊哦吼吼
大学那年,为了钱,我出卖了自己的肉体,换来无尽的深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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