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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黑诺考虑过这个纪念日,他也因为回忆过去纪念日而确信自己对施言的一世情。

因此,黑诺想试着再一次与施言沟通,告诉施言自己那些举动的真实原因,只是阴差阳错地因为疲惫入睡失去交流的机会,就被施言一把利刃割得心如槁木。

他不敢相信施言对他还有爱,施言对他的爱真的如施言大喊的宣言一样:死了!

纪念日以后,黑诺与施言在一起的时候沉默得几乎没有声音,施言有时候来了一天,也没有和黑诺说话多出5句,都是和黑家人滔滔不绝。

遇见周末了,还直接就在四哥、五哥那边房间与他们玩,直到饭桌上黑诺才发现他早就来了。

就连四哥打算五一旅游结婚,也是施言先于黑诺得到消息。

于瑶放假先去看奶奶,后半期的寒假才回来。

她一回来,就经常给黑诺打电话约着要好的朋友出去聚聚,有两次是与王丰这伙人的聚会,于瑶还叫上戚欢一起去的。

施言和戚欢已经见面好几次了,比在学校时候的生疏客气随便多了。

有一次打车去歌厅,人多座位挤,大家让施言直接抱上戚欢,看见施言没有反对,戚欢也羞答答地坐在施言腿上。

那天晚上在歌厅里,邱林松看见了一个表现极其失常的黑诺。

在高中的时候,黑诺与他们那才是格格不入,他们玩的、看的、吃的、穿的……黑诺这土包子认识多少?黑诺有时候连他们讨论都听不明白呢,但黑诺就是不卑不亢的人,向来都好像活得坦荡,而眼前的黑诺阿松总觉得有点缩手缩脚放不开。

那年北方刚刚开始流行穿皮褛,男款一般都是短款,女款则略长膝盖上几寸,一码的长长绒绒狐狸毛做领子,又保暖轻巧又美观贵气,价格3000-6000元不等。

数数今天一起聚的人,施言他们几位公子谁不是家境富裕、父母溺爱?因此好像他们的新年礼物都少不了一件皮褛。

而戚欢更加不会少,比于瑶那件短款的多了大摆裙边,价格不菲。

物质文明开始充沛的初期,人们逐渐认识衣服除了遮羞保暖,还有另外的功能--时装,时尚装扮。

流行这东西那时候跟风,跟上了就是时髦。

今天流行蝙蝠衫,明天所有时髦的人就会展开大大的袖子做蝙蝠侠,还有走起来几乎起到清扫路面作用的长长广口的裤子,蛤蟆一样的眼镜都是人手一件。

只有经过了盲从的时尚工服时期--时装表现为人人身上一模一样,那就叫工服。

社会才又进步发展出服装更加深邃的精神:百花争鸣是时尚,独树一帜也是品味。

到今天的我们,才会不愿意与别人分享雷同的装束,而更钟意突显自我,追求别具一格、耳目一新。

在当时,黑诺就是一堆华丽工服里混着的一个真正工作服包裹的人。

在饭店里走时服务员给他们拿下挂着的大衣,可能是职业需要服务员先服务贵衣服,总之是最后才摘下黑诺的棉服。

看见衣服袖子白色的地方还以为是蹭上墙灰了用手掸掸,结果是因为袖子磨损和那里洗得特别薄,透出棉花的颜色。

服务员没有恶意地笑自己刚才的误会:&ldo;新三年,旧三年,fèngfèng补补又三年。

&rdo;

黑诺前面的施言听见回头,他下巴抬起落下,视线上下走一来回没有说话又转回去。

黑诺有些脸发烧,因为施言好像才看见他棉衣一样,看着他也是陌生眼光。

黑诺的棉服从来是哥哥三年前的工服(三年一发),而且现在的工服比他小时候拣哥哥的那些工服都要好得多。

他大学也穿三年了,因为习惯他也没有注意有什么异常,衣服虽然旧,可是绝对卫生干净。

到了歌厅,服务员一点也不含蓄地表示惊讶,一伙人里就好奇地盯住黑诺看,黑诺知道有朋友的对比,自己象要饭花子突兀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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