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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如果是我,能同时琴棋书画,诗书礼颂,还能抽空练舞,再能左右逢源。
那我可能就死了。
这就是于清然一直念念不忘的原因,有这等才华出众的白月光,我这种井底之蛙,更不能入于清然的面了。
他还把我当成杀人凶手,灭了我全家。
说起这件事,还挺冤枉的。
前世木锦离是被我爹娘妥善安置送走的,他们做了一辈子的善人,不可能轻易杀人。
送走的路上木锦离投河自尽了。
就间接导致了于清然,恨上了我全家。
因果循环,我全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长相貌美的小女子一脸愁眉苦恼,我对着铜镜里那张肤如凝脂,娇艳欲滴的小脸,一声接着一声的叹息。
“小姐就算无才无德,至少长的出众,随便舞上一段也能靠脸撑撑面子了。”
暮雪安慰我。
这不就是说我徒有其名,其貌不扬吗?
只有一张脸,有什么意思?以色侍人,只会色衰而爱驰。
所以小叔当初答应我的亲事,就是因为我这张脸?
芙蓉春花宴在即,暮雪替我打扮,我很少会涂这些脂粉东西,嫁人之后偶尔为了笼络于清然,会涂一点。
于清然每每见我,都会露出厌恶无比的眼神。
还会说。
就算你学着锦离的样子,我也不会看你一眼。
锦离喜欢的唇脂,你更不配去用!
他从未夸赞过我漂亮,也从未觉得,我是他心中的妻。
我捏着一小盒的唇脂,眉眼低垂。
“小姐,怎么了?”
我直接摇头,“这唇脂,不如不涂了吧。”
其实不涂粉黛,我的荣色也是姝丽的。
暮雪愣了一下,“小姐肤白,涂上唇脂定是倾国倾城。”
“定能迷的于大人神魂颠倒。”
谁要迷的他神魂颠倒?
我嗔了一眼暮雪,随后将唇脂抹到脸上。
今日青州城街市上定是张灯结彩,分外热闹。
男子会将手中的绢花戴于女子头上,女子执扇,若是遇到心仪的男子,便将扇面交予那人,若是两相情愿,就是簪花折扇。
一桩美事。
我坐于百花楼搭的戏台子之上,位于最上面的天字一号房,是观景最好的时候。
身上穿的是价值连城的浮光锦,头上簪的是金镶玉的头冠,远远看上去就跟一朵人间富贵花一般。
余嫣然见到我时微微惊讶,眼神都透着一抹惊艳之色。
“要我说,这青州城第一美人,还是小小你。”
前世我太过草包,评选第一美人的时候,直接越过了我,给了木锦离。
曾经有人给木锦离写诗,说她闭月羞花,沉鱼落雁,是绝世大美人。
夸的天上地下,无人不知。
后她就更出名了。
世人只知道凤府嫡女,是草包小姐,殊不知我还是有点可取之处的。
比如刺绣。
我这只团扇,就是花费三天三夜绣制出来的,兔儿月下观景图。
绣工精致,我不经意间挥舞了两下,对面余姐姐眼睛都直了。
很快,百花楼的姑娘们依次上台,身着清凉得舞姬翩翩起舞。
我却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木锦离。
她依旧是一身白裙,不染纤尘。
在女子们争奇斗艳,恨不得跟朵花似的,她反倒还是朴素至极。
简单的白裙做了束腰的款式,衬的小腰细窄,偶尔走动之间,能看到她身形的弧度。
格外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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