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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初南离开了,雨默看着他的车渐渐消失在长长的公路尽头,颇有些怅然所失的味道。
她觉得,自己如果是只小狗,刚刚那一会儿,肯定会巴着他的腿不由分说跟着他一起走了。
但她不是,所以只能目送他离开,心塞塞得很,然后再看眼前的山山水水,就很不得劲儿,恨不能工程快些完工,她可以回去了。
这样的情况,让她想到一句话: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他还没有来的时候,雨默觉得一切都还好,他来了又走了,哪怕他在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生,她仍然觉得,有他的时候,天更蓝了,山更绿了,日子都更有盼头了,没有他在,连空气都变得压抑了,很难受。
偏偏这种感觉她还不能跟人说,只能自己一个人默然咀嚼着。
路过那条工地上的男人们特喜欢过来洗澡游泳的小河沟时,其他同事都嚷嚷着要去玩一玩,雨默却没什么心情附和。
但在这样的时候,她向来没什么自主权的,她被小周硬拉着一起下去了:“你不去,那我一个女的跟着他们这么多人算怎么一回事啊?”
还说,“好危险的。”
其实就算她去了,如果那些男人真有歹意,也是一样危险。
不过雨默还算相信公司里的这些人,虽然口头上花是有,但是却并不猛浪,该恪守的东西,他们会牢牢守着,对她,如果开的玩笑她不喜欢,他们就不会再开。
这大概就是一个公司的素质?也或者,是顾初南挑人的眼光?
雨默没有深究过这个问题,但不容否认,这个集体给她的感觉还是很好的,能身在其中,她与有荣焉。
这个时候,她也早忘了sam的警告——事实上,了解得深了,雨默觉得小周即便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毛病,比如说不太爱收拾,从不搞宿舍卫生,喜欢和男人们打打闹闹什么的,在她看来,也无伤大雅。
同事之间的相处,也和恋人之间的相守差不多,只要彼此都有底线,就不会过不下去。
因此小周这样说了,雨默就也还是陪着她一起去了河边,不过她告诉她:“我不能下水,脚上有伤。”
小周闻言还惊了一下:“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不知道?”
雨默都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说。
她难道能说,你晚上经常看电视看到好晚才回宿舍,我们连正经聊天的时间都没有,哪还有空跟你说这些个啊?
白天里上班都忙,她又不是个好诉苦的性子,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大事,她也就觉得没必要宣扬得人人都知道。
伤口虽然还有些隐痛,但已经结痂,也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雨默就含含糊糊地说了句:“有几天了,不过还没好完全,所以等会你不能喊我下水啊。”
想是这样想的,只是世事极少按照人的意愿行走,雨默原本是坐在岸边看他们玩的,结果小周跟他们打水仗,雨默不幸被殃之池鱼,躲避的时候脚一滑,受伤的那只脚踩在底下一个尖尖的突石上,还恰好又是直接踩到痛处,顿时她感觉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frank原本想借机将她拉下水的,站在水里往她身上泼了好几捧,见她只管捂着脚疼得抽气,也忍不住吓了一跳,忙停了手跑过来问:“不是吧,扭到脚了?”
雨默疼得都没法出声,还是小周过来,将她的手拉开,又脱了她的鞋子。
白色的袜子底儿隐隐有血湮出来。
看到的人都有些不太相信:“你怎么这么弱啊阿默,这还穿着鞋呢,就给蹭出血呢?”
然后有人还笑她:“该不会你其实是豌豆公主变的吧?”
倒是小周想起她先前的话,看着她那处不由得问:“该不会是那么倒霉,弄到你伤上了吧?”
小心翼翼脱了她的袜子——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呆了呆,不得不说,雨默的脚真的是生得很漂亮,又白又小巧,秀气可爱,足弓饱满,有一种晶莹剔透的即视感。
就是小周,心里也泛起了丝丝缕缕说不清楚的羡慕嫉妒,她撩起眼睛看了看周围的男人,不由得啐道:“都想什么去了呢。”
这时候,那股子钻心的疼意已经过去,雨默便想收回脚,被小周一把抓住:“你还乱动。”
把她的脚微微一抬,伤口也就露了出来。
她脚底靠近脚趾处很简单地贴了一个创可贴,眼下那创可贴已然略有移位,且血糊糊的不说,还拌着一点点脓白的汁液,阿庄立即嚷了起来:“哎呀,化脓了啊,阿默你这脚伤了多久了?”
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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