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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与不去这个问题简颜几乎纠结了一个晚上。
拜宫玛莉所赐,她已经很久不愿意回想起初中的事了,年少懵懂,那时的感情都太过纯粹,她曾误以为在一夕之间失了友情和爱情。
已经想不起来最初的美好了。
青春有如一阵风,时不时就要在校园里做个浪,初二下学期那时候,忽然就流行起来用信纸写情书,这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只是先前零零星星的,不足和这一次的规模相提并论。
简颜几乎隔几天就会发现桌洞里多了一封信,看一眼外面的“亲启”
两个字就默不作声的收起来,从来不去回应。
而她第一次意识到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时,是周嘉扬托她代买各种各样好看的信纸,女生才喜欢漂亮的,女生就喜欢漂亮的,简颜觉得这个事莫名窝心,一口拒绝了。
“一包巧克力夹心糖!”
周嘉扬抛出了诱惑。
再拒绝的话,简颜怕被看出自己的心事来,只好拿人钱财替人办事。
挑选的时候吧,简颜心里五味陈杂的,老板一个劲儿在旁边说那几款特别受欢迎,好多人还表白成功了,简颜当时真想把一整摞的信纸糊他脸上。
好几包信纸扔给周嘉扬的时候,简颜没忍住还是多嘴了一句,“你这是看上那个小姑娘了?”
其实心里一百个不高兴,可还不能表现出来,真是咬碎了牙往肚里咽啊,那个憋屈。
周嘉扬眉毛一挑,极其认真地对她说,“谁说看上人了,我看上纸了不行吗?”
简颜心里想,那你怎么不自己去挑,挑自己喜欢的,随即一想,这人有时候连作业都不想做,这么懒似乎也是能理解的,就没再纠结。
又过了一段时间,时间久到简颜都要忘了这段小插曲了,忽然有一次课间休息,看到宫玛莉收拾课本的时候,里面掉出来几个折好的信纸,简颜帮她捡起来,一低头摸到一张,上面的字迹熟悉到让她心疼。
她帮周嘉扬写过作业,为了不让老师发现,刻意模仿他的写法,简颜自己写字是一笔一划的,认真而且用力,前面一页的字印常常会透到第二页上,周嘉扬的字却很轻,很乱。
帮他代笔也是无奈,第一回看他可怜,加上有好吃的,简颜心情好就答应了,反正量也不多,就当巩固记忆了,后来好几次完全就是死缠烂打。
早知如此,简颜肯定第一回就跟他打一架好了。
也是因为这样,简颜总觉得周嘉扬性子不够成熟,像是已经飞上高空的风筝,即使有根线扯着,也没办法阻止他随心所欲的痞性,对,就是痞,比校园外小混混好一点的,是他那时候还没抽烟喝酒打群架。
所以看到情书外面两个字的时候,简颜真的差一点就哭了,没有为什么。
宫玛莉也看到简颜慢了半拍的动作,伸手捡起来那封情书,以为她感兴趣,“这是我收到最奇特的一封情书了,没有署名,也没有说写给谁,就放我桌洞里了。”
可真奇怪,简颜也应和着说。
简颜忍了一整天,下午放学的时候问周嘉扬,“你喜欢宫玛莉?”
这不是疑问句,简直是质问。
“没,没啊,”
周嘉扬怪了,那个女人从头到尾他都没正眼瞧过,喜欢?喜欢个鬼啊。
简颜眯起眼睛,“我看到了,那封情书,你的字,我不会认错的。”
居然还不承认,“我跟你说,这是我朋友,你别乱来。”
周嘉扬脑海里当时只蹦出来四个大字:哔了狗了!
他一封情书憋了十天半个月,重写了多少次,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写好了趁晚上人都没了,摸黑放她桌洞里,睡一觉起来就后悔了,自己都觉得写出来的那些……神马玩意,又赶早准备偷偷拿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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