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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如花美眷
“其实我一点都不怪白烛,这不是他的错,是我瞒了他。”
林洵侧头望向窗外,玻璃窗子上,她的倒影有些朦胧,瘦弱得让人心疼。
沉默半晌,我抱紧了林洵,“别这样,这也不是你的错。”
“错与不错,都是我的命了。”
林洵上扬唇角,勾勒出一抹笑意,似乎在说,顾寂,你看我现在这样不是也很好吗?“讲讲你和朝颜吧。”
好,那就讲讲朝颜。
如果非要让我简短得形容朝颜呢,那便只有一句话,“终是姹紫嫣红看遍。”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朝颜的。
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十六岁,那时的我还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我总是固执的认为,我喜欢朝颜。
但若要是说真正的感情,也许是那夜我们依偎在一起,仰望京城的漫天花火;也许是那夜他为我擦头发时,我看到他浴袍领间露出的精致而凌厉的锁骨;也许是机场送别,他抱着我,我闻到了他衣服上浅浅的古龙味儿;也许是他微微红着眼眶,和我说的那句,“等我回来。”
只是可惜,我没有等。
因为我知道,在我们以十字开头的年纪,这样的等待与承诺显得极为苍白无力。
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朝颜时,他正被一群女孩子围着。
一封封带着热情和爱慕的情书使他十分尴尬。
我从他身旁经过时,他突然拉住了我的手臂,把我揽入了怀里。
他对那些女孩子说,“不好意思,我有女朋友了。”
语气冷淡而疏离。
之后,他又揉了揉我的头发,说道,“别生气啦,好不好嘛?”
语气腻得有些发麻。
待那些女孩走后,朝颜松开了手,向后退了一步。
我挑了挑眉毛,说道,“朝颜学长果然是欠下了一身桃花债。”
他却只是笑了笑,“顾小姐,久仰大名。
刚才多谢了。”
“你认识我?”
我问到。
“在这个学校里不认识顾寂就如同不认识朝颜一般,让人不可思议。”
他的身影逆着光,一时间,我竟觉得阳光有些刺眼。
后来,我与朝颜越来越熟络,我们便顺理成章得做了情侣。
并且是那种得到了双方父母亲友认可的情侣。
大概是我与朝颜的父母都觉得我们家境相配,才貌相当吧。
不过,我们在一起这件事呢,的确也有些顺水推舟的意味。
有一次我曾和朝颜结伴一同出席酒会。
在此之前,朝颜已经很多年没有去过酒会这样的场合了。
一是不喜欢逢场作戏,二是因为朝颜一向不理会父母的安排。
所以,当我挽着朝颜的手走进宴会厅时,再一次的感受到了“备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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