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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樱将菜汤放在餐桌上:“可以开饭了。”
林森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回锅肉尝了尝:
“回锅肉做得不错,我再尝尝泡椒炒鸡杂。”
林森夹起一块鸡杂送入嘴里:“嗯,香脆可口,火候掌握得不错,没想到啊,你菜做得这么好。”
“我不太做饭,并不等于不会做,在我成为名角之前,戏班里有位做饭的大嫂,她做的菜可好吃了,大家最爱吃她做的回锅肉和炒鸡杂,她忙不过来时,我会帮她打打下手,学会了做这两个菜,你要是喜欢,以后我常做给你吃。”
“樱,你真好。
不过,我那舍得让你这名角做煮饭婆啊!”
她难为情地:“瞧你说的,和你在一起,我做什么都愿意。”
段樱虽然是在对林森演戏说台词,但就她的内心而言,她确实愿意和自己喜欢的人过普通人的生活,就像她和林森这样,一起去吃书茶,晚上在街边吃小吃,喜欢在外面吃饭时,就和他去西餐厅,或者是到老成都家常菜馆吃,想要在家里吃时,或者是他做,或者是自己偶尔做两个菜,饭后泡两杯茶,聊聊天天,要是再生个孩子,那真是其乐融融啊!
段樱走神,林森问她:
“你怎么不吃啊,想什么呢?”
“我……我在想,我们成了亲,生了孩子,一家三口一起吃饭,那多热闹啊!”
“是啊,我父母亲盼望着抱孙子呢。”
林森大口地吃着,不一会儿,一碗米饭下肚。
林森:“好吃,就是有点辣。”
“那喝碗汤吧。”
段樱给林森盛了一碗汤。
她知道这碗汤喝下去,她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她心里有几分愧疚,但不得不这么做。
林森端起汤碗,汤即将送入他口中,段樱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为了不引起他怀疑,她故作平静。
他的嘴贴在碗上,随后,他将碗放下:
“有点烫,凉会儿再喝。”
“那先吃菜。”
“你也吃呀,怎么光看着我吃。”
林森给段樱夹菜。
段樱吃了几口饭菜,看了看林森眼前的菜汤:
“汤凉了,可以喝了。”
林森端起汤碗,眼睛却又投向炒鸡杂:
“汤一会儿再喝,留着肚子多吃点菜。
再给我盛一碗米饭吧。”
段樱起身给林森盛饭。
她心想,她已经两次叫他喝汤,如果再提,恐怕他该起疑了。
林森放下碗筷:“吃饱了。
我还要看整理一份文件,碗筷就交给你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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