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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人说过,结婚之前最好跟那男人同居一个月,再决定是否嫁过去,
相爱容易,同居难。
住在一起的时候,是最容易观察一个人品质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时候。
结婚后三个月,林静瑶一开始真的挺满意的,后来却发现,她的丈夫眼睛里看到的那个人根本不是她。
霍墨清温和体贴,年轻英俊,追求者一贯不少,结婚时林静瑶还见到几个对自己抱有敌意的女人。
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沦落到去相亲的地步吗?
这个问题在林静瑶脑海里转瞬即逝,随即她嗤笑自己,自己不也是因为母亲的原因吗?难不成霍墨清就不能因为家里人的原因才不得不去相亲吗?
平心而论,结婚后霍墨清确实对她特别好。
衣服都是按林静瑶的尺寸买好的,虽然并不是林静瑶自己的穿衣风格,但是不得不称赞一下霍墨清的眼光,那些衣服穿在她身上,确实让她更加光彩照人;
衣服,首饰,化妆品,奢侈品,这些东西霍墨清隔三差五地就会给她买,即使林静瑶摇头拒绝,霍墨清也会用温和中带着一丝小委屈的语气说,是不喜欢我买的东西吗?
林静瑶很快就会败下阵来,然后妥协说只有这一次,霍墨清笑眯眯地答应,下一次依然我行我素。
其实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给老婆买东西,疼老婆啊,能有什么不好?
家务活林静瑶也很少插手,本来以为结婚之后,起码早饭午饭晚饭是需要自己做得,为此林静瑶还跟顾芳华学了半个多月,她一个人的时候经常几碗粥打发过去,导致她也就做粥的手艺还行,做菜的手艺,撑死了说就是能让人咽下去。
但是结婚后,林静瑶发现自己也就只用做个粥。
霍墨清本来是sl企业的总经理,手上还握有百分之七的股份,本来应该很忙才对,但是每次林静瑶回家的时间都比霍墨清晚,她一进家门,那个男人已经做好饭在餐厅等着她了,天知道她们中午十一点半晚上五点半下班啊!
她也就是在早上早一点爬起来,为他做一顿早饭罢了,十有*她起的还没有霍墨清早。
林静瑶身边的人都羡慕她有福气,她家那位真的是把她当公主一样护在手心里了,林静瑶一生都顺顺利利的,末了还有个把她护在手心里疼宠的丈夫,这一生也太让人嫉妒了吧。
林静瑶的好友孟云熙也撞着林静瑶的胳膊开玩笑道:“这结婚了可真不一样,你这三个月下来简直像变了个人似的,这明丽精致的样子,跟以前素面朝天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孟云熙顿了顿,笑着调侃道,“果然,这结了婚以后,最懒的女人也会把自己打扮的光彩照人的。”
林静瑶白了她一眼,故意道:“说得好像我以前多么懒一样。”
孟云熙哈哈大笑,“可不就是吗!”
林静瑶从回忆中转过神来,她发现自己最近越来越容易陷入回忆里,
她有些无奈地摁了摁眼角,感觉眼睛更加酸痛;
越来越爱回忆以前,果然是人老了吗?林静瑶有些恍惚地想着;
很多人都说,结一次婚,老七八岁,不是指外表的那种老,而是指心。
她从阳台上走到卧室,看着镜子中那个略带陌生的自己;
妆容精致,五官端丽,带了耳坠,穿着一身白色长裙,黑发披散着,有着说不出的清丽
这跟她以前相差很大。
林静瑶懒,是真的懒得收拾自己,
她以前一向素面朝天,t恤小褂加牛仔裤,头发扎起来,加上她皮肤好,面嫩,看起来还像个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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