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老头,你特么的开挂了吧!”
吴天这下是真急眼了,拎着刀转身就要回去砍老头!
这老头特么的也太危险了,居然能无声无息给自己带来致命威胁,消耗了自己四十多除恶点不说,这要是是多来几下,把除恶点消耗到十点以下,系统护盾不能在自行触发,自己绝对得死翘翘!
最关键的是,吴天愣是想不到这老头是以何种方式攻击的自己,所以这防御也就无从谈起。
自己背对着老头逃遁,距离大概保持在二三十米,老人之间有着密集的树从树干作为遮挡,这种状况老头要远程攻击自己,那就只能是远程兵器,弓或者弩,毒药的话他是没可能撒到自己前方去的,毕竟无天的《金雁功》移动起来,老头自己都追不上,他还想往那么远的前边儿预撒毒要完全不可能!
而老头身上没有携带弓或者弩啊!
至少刚才打斗之间无天没发现,说了那些玩意儿发射的见识,穿过这么密集的树叶、树干,动静得多大?
而且即便是箭矢运气好,没碰着树干一直穿行到了吴天背后,即便无天,粗心大意没有感应,那件11条直线穿过来,总能在树叶上留下痕迹吧,但转过身的吴天却是没有半点儿发现!
“嘿!
小子,你还真是命大!”
吴天恼火、老头子更恼火!
这自己本命蛊进化而来的“紫金夺魂甲”
,可是老头辛辛苦苦以各种高阶毒物不断喂养了好几十年的宝贝啊!
但就在刚刚那一瞬间,老头就已经失去了对“紫金夺魂甲”
的感应,吴天身上有着追魂粉,那颇具灵性的“紫金夺魂甲”
绝对没可能失手。
但现在是啥情况?自己的宝贝虫子死了,而“张松”
这小子居然活蹦乱跳的回头来砍自己了!
从这小子的反应来说,他破口大骂那一刻,正是“紫金夺魂甲”
气机消失同时,也就是说:“紫金夺魂甲”
绝对命中了那小子,并且激怒了他,但不知是何缘由就是没能取了“张松”
的小命!
浪费了一枚绝对的保命杀手锏,居然换来这种结果,老头子要不是一流高手的话,估摸着当时就能气出个心梗!
但老头子现在也顾不得生气了,现在换他逃命了,毕竟那把刀他没有应对之策!
那把近乎无坚不摧的宝刀,再加上吴天大成级别的五虎断门刀法,老头子觉得自己是真硬抗不了,要不然他也不会放弃最简洁、廉价的正面对砍,而消耗自己这些年颇费心力收集的那些毒药,以及宝贵的“紫金夺魂甲”
了。
所以吧,现在面对气势汹汹的吴天,老头子还是得跑路,但是顺道往身后、脚下撒些毒药还是要做的。
毕竟万物相生相克,老头就不信这小子能万毒不侵,他自己身上很显然不可能有1万种毒药,但几十上百种还是有的,索性现在是自己带头跑,也不用再担心追着这小子跑到中原去。
有的是机会慢慢试呗,总会有一款毒药适合这小子的吧?
当然了,这老头子就有些一厢情愿了,而且他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
吴天的《金雁功》,门被漠北第一大派经验盟作为正派绝学,那自然不是普通的轻功可以比拟的,虽然吴天只有上半卷,但这上半卷他也已经加点到了大成境界啊!
老头子的《奔雷步》在江湖轻功之中单论速度的话不算慢,缺点就是执行速度较快,而且应用起来动静实在太大!
但即便这门轻功的速度不慢,他的等级终归也就中上,却是远比不了顶级镇派功法《金雁功》的!
商界奇才霍言煜先生在某次记者会上被提问。霍先生,传闻你不近美色,甚至连女人都很少出现在你的身边,是否是因为身体有隐疾?霍先生抿嘴一笑这个问题,只有我妻子知道。妻子?!众记者愣。霍先生,您的意思是说,你已经结婚了?难道是隐婚吗?霍先生张口就答不是,婚礼在一个私人庄园举办,因为庄园的主人说他会看着我和我的妻子是如何走向不幸。霍先生,那能否告诉我们您和您的妻子是如何相遇相识相爱的?霍先生回忆起第一次见面,唇角忍不住微微上扬她说,我的声音就像是无数只苍蝇在她耳边,惹得她心烦。婚后,她最喜欢的就是我不停喊着她的名字。...
乱世争乱中,生如浮萍。王邪阿芜,你为何非要这天下不可?君芜因为,我只有拥有它,才能改变它。以上,略文艺。一句白话简介这是一个彪悍妹子带着一条呆龙倒抽一口凉气,一锅端了七个国家,后拐了七国里头最有前途储君的故事扇的专栏扇的围脖,发现没更新,瞟眼微博请假条入ampampgt...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
小说蛛行火影琉炎净世著蛛行火影全文阅读...
当她抱着一岁女儿冰冷的身子时,她的丈夫和婆婆却在欢庆小三生下了儿子。当她陪女儿走完最后一程,回到她生活了三年的家时,小三抱着儿子登堂入室,丈夫逼她净身出户。她嘴角凉凉一扯,离婚么?净身出户么?好呀!她只要一场盛大的离婚典礼。典礼上,她将那个戴了三年的戒指郑重地还给他,嘴角扬起一抹绚烂的讥诮,当着全市媒体的面,她大声道,前夫,恭喜你,捡了个野种回来做子。就在她掀掉头纱准备潇洒离开时,一个戴着面具身形高大的男子手捧钻戒单膝跪在了她的面前,姿态虔诚。他说,苏沫,嫁给我。苏沫看着眼前的男子,他手里那枚鸽子蛋般大小的黄钻戒指灼伤了所有人的眼。灿然一笑,她说,好,我嫁...
无论何时何地做了怎样抉择,前面是苦海,后面亦是苦海,力所能及之处,不外寻那遥遥彼岸,以道作舟,所渡不过自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