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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你给我个拐,我还能自己走出好几里地去。
张一默被我踹到用来当支架的那条腿上,一下打滑,整个人往左边扭过去。
他赶忙用左手撑住,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不耐烦的问:“干什么啊?”
“我问你水里那玩意儿吃人吗?”
我重复了一边问题。
他扭头往水池那边看了看,然后又躺下双手枕在脖子后面,不过这次他换了个方向翘脚,免得我又踢到他。
接着就用那种魔都特有的语气加方言普通话回答我:“鲎是肉食动物好伐啦,侬搿个人真是戆噱噱。
(鲎是肉食动物好不好,你这个人还真是傻不拉几的。
)”
嘿呀我去!
他骂我?!
“你简直是欠调教!
我给你缩!
你现在搞快点儿给我想哈啷个出切,不然我今天,哦不,是等一哈哈儿斗把你烤来次老你信不信!”
雾城的椒盐普通话我还是会的,说普通话讲英文都是很辛苦的,最舒服的莫过于自己熟悉的语言。
我凶狠的指着他吼着,那边肖雨本身就是雾城人,我用这种腔调说话他都能听得懂,然后跟着起哄隔空吼着:“吃人肉哟!
巴适得板!”
张一默白我一眼又坐起来,从包包里翻出我们的风向标——笔记本,然后翻到第一页递给我看。
我接过笔记,看到上面字迹有变化,原本潦草的笔记在这一页第一段忽然变得清秀,很明显这段字迹必须是个女的。
笔记上是这样写的:
有时候,我会希望就和你呆在这里,就像一场逃亡终于找到了栖身之地。
如果你真的非走不可,那我就在这里等你,不管多久,不管多远,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
这是情书?沈爷的女朋友?可我明明记得这开篇第一章是笔者2000年的探险笔记啊。
这是怎么回事?拿错了?
我皱起眉头将笔记递给张一默,不解的问:“我之前看着笔记的时候怎么没看到有这么一段?”
张一默敷衍的点头,将笔记摊在腿上,然后拿来我们自己的记录本和笔给我。
我被他这莫名其妙的行为整蒙了。
“啥意思?”
“写下来啊。”
“写啥?”
“你刚才看到的内容啊,议成现代文字写下来。”
张一默说完坚定的看我,另一只手有将摊在脚上的笔记本再次递给我。
“啊!
?你看不懂?”
我惊讶的反问他,不出意料的他点头了。
卧槽!
又是那些他们看起来想符号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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