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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我的生日的话,我完全不会当回事,但是没想到林映雪同样今天也过生日,看着她失望委屈的表情,我实在是有些于心不忍,叹了口气道:“好吧,你进来等等,我换身衣服洗漱一下就和你出去。”
听到我答应了她的要求,林映雪顿时开心了起来,这一刻我似乎感觉精神有些恍惚,这还是我认识的林映雪吗?原来舍弃了高冷的她,是这么的迷人可爱。
既然是这么重要的日子,我自然不可能随便穿件衣服就出去,这样根本和林映雪格格不入,于是我将我看上去最帅气的那一身休闲西装穿上,然后好好地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跟着林映雪走出特案组,准备出去转转。
从我来到特案组以来,就基本上没有时间四处逛逛看看风景,虽然说期间去过很多的地方,但是每次去都完全没有时间去欣赏风景,甚至到现在我连长城都没有去过。
尽管两天两夜没有睡觉,心情也十分的沉痛,但是林映雪却不停的在使用各种办法想要改变我的心情,我们从早晨出去,一直逛到黄昏时分,去坐了过山车,吃了海鲜自助,游玩了长城故宫,逛了很多的商场,这么放松的一天,我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过了。
林映雪整天都挂着笑脸,也不知是被她的情绪所带动,还是出来转了一圈让我看开了很多事情,黄昏的时候,我似乎已经将很多烦恼都忘记了,甚至连我的脸上都不自觉的挂上了笑容,和她手拉着手漫步在长长的小道上,看着面前被夕阳的余辉拉的老长的影子,漫无目的的一路朝着前方走去。
我们正走着,忽然间林映雪停住了脚步,我立刻转头看了看她,这才发现她又一次被自己的高跟鞋崴了脚,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今天非得穿着高跟鞋出来,但是我却已经发现她崴脚不下十几次了,并且此时她的脚脖子,已经有些肿了起来。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扶着林映雪坐在了一块大石头上,伸手将她的脚拿起来,她始终脸红的盯着我,却并没有反抗,我轻轻地用手指触碰了一下她脚脖子肿起来的位置,她立刻疼的轻声哼了起来。
“以后就别穿了,这东西穿着简直是遭罪,我就感觉你穿着平底鞋挺好看的。”
我一边把她两只高跟鞋脱下来一边说道,而林映雪也是点头道:“是啊,这个真的很不好穿,要不我就光着脚走吧。”
“哪能让你光着脚走?刚才逛商场的时候我已经给你买了鞋子了。”
我一边笑着说着,一边从手中提着的一大堆东西中找到了我在商场背着林映雪偷偷给她买的平底鞋,蹲在她面前轻轻地帮她换了上去,然后盯着她红肿的双脚说道:“这样才好看,起来试一试合不合脚。”
也不知道是夕阳光芒的原因,还是她自身的原因,当我给她换好鞋子后,她脸色已经彻底红透了,蹲在她面前看着她脸红的模样,我真有种想要上去咬一口的冲动。
林映雪见我看着她,立刻将目光转向了别处,然后和我一起站起身来,可是因为她的脚脖子肿的太厉害,在她起身的一瞬间,身体便失去了重心朝着前方倒去,我眼疾手快,立刻伸手将她搀扶住,却阴差阳错的将她抱在了怀中。
被我抱在怀中的林映雪身体瞬间变得僵硬了起来,可是随后,她便伸手从我身后抱住了我的后腰,而我也是在同时轻轻挽住了她的肩膀,将她紧紧地抱在怀中。
感受着林映雪的体温,轻轻呼吸着她发间的幽香,我忽然间感觉到自己好满足,就算现在全世界都与我为敌,有林映雪在身边,我还奢求什么呢?
夕阳之下,我和林映雪就这么互相拥抱着,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沉浸在这难得的气氛中,也不知过了多久,林映雪忽然开口道:“我们现在这样,好像情侣啊。”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将头埋在她的发间说道:“难道不是吗?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成为世上最默契的情侣了,虽然我们谁都没有挑明,可这难道不是事实吗?况且你以为我没有发现,你早就把我妈当初给你的那个所谓的传家宝玉镯戴在手上了,你就这么期待着做我媳妇吗?”
我一直都没有询问过林映雪那个手镯的事情,还以为她已经丢掉了,可是在上次去赵家村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这个手镯她一直戴在手上,只是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发现而已。
此时我看不到林映雪的表情,但是她听后却抱的我更紧了,在我耳边说道:“不是,我们并不是情侣。”
听到这话我心头顿时一沉,立刻起身双手抓着她的肩膀盯着她有些通红的双眼问道:“为什么不是?”
看着我着急的模样,林映雪噗嗤一下笑出了声,脸色更加的通红,不敢直视我的双眼,低着头说道:“你难道忘了?要成为我男朋友,你还差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我一脸疑惑的盯着林映雪问道,但是在下一秒,我便明白了她的意思,伸手摸了摸她通红的俏脸,然后重新将她扶到那块大石头上说道:“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买,哪都不要去,等我回来!”
林映雪微笑着用力点了点头,我这才转身朝着我们来的方向飞奔过去,因为我知道,林映雪说的东西,是一串糖葫芦。
曾经在我带着她回到我老家的时候,她便跟我说过这样一件事,因为她小时候的经历,所以她小时候曾经发过誓,只要有人给她买糖葫芦,她就做那个人的女朋友,曾经这件事情听起来是那么的幼稚,但是现在我却感觉这是一种责任,当我将糖葫芦交给她的那一刻,我就要对她的整个人生负责,谁会忍心让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伤心?
我在来香山公园的时候,就发现门口售票处附近有卖糖葫芦的,虽然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等今天林映雪答应做我女朋友,以后天天给她买最好吃的糖葫芦。
往门口跑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和林映雪不知不觉间已经走了这么长的一段路,我跑了足足二十分钟才回到香山公园门口,气喘吁吁的我立刻在四周寻找,发现那卖糖葫芦的摊位还没有关门,立刻掏钱买了一串最大的,然后拿着那串糖葫芦便朝着来时的方向奔去,一边跑一边在心中幻想一会儿我将糖葫芦交给林映雪的时候,她会有多么高兴。
平常的我,跑个几百米就累死累活,但是今天却出了奇迹,两天两夜没睡觉,来回跑了这么长的距离,我却一点都没有感觉到累,尽管汗水已经开始不断地顺着我的额头流下来。
终于,又跑了将近二十分钟,我才回到了林映雪所在的位置,看着手中的糖葫芦,心满意足的继续向前跑,可是向前跑了几米之后,我的脚步逐渐的变得缓慢了下来,最终双腿一软,狠狠地跪倒在了地上布满凹凸石子的小路上,手中的糖葫芦顺势掉到了地面上,摔得支离破碎。
那一刻,原本充满色彩的眼前的世界,一瞬间彻底变成了血红色,仿佛我的双眼被鲜红的血液浸泡在其中一样,大脑更是在那一瞬间彻底瘫痪,呆呆的看着前方的场景,似乎连心跳都开始逐渐停止了下来。
原本坐在大石头上等待着我回来的林映雪,此时已经被一根绳子吊在了旁边的一棵大树的树枝上,她的连衣短裙已经被她额头正中央的那个弹孔中喷出的鲜血彻底染红,鲜血顺着我给她买的那一双平底鞋,不断地滴落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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