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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故乡(第2页)

孙安每爬一步都要念一遍“低调”

二字,这是在叮嘱自己,游回来可以摆脱刘斐那名同伴的跟随,但维列斯的找寻不会停止,他必须低调低调再低调,稍不不慎就可能被找到。

再不怕死,他也没办法独自和一个庞大的隐密组织抗衡,如果真像预言那样拿到了牌盒,就更不可能了,孤儿会因为手中的纸牌相遇,拿着牌盒,和别人相遇的机率更是大得惊人。

好不容易爬到了悬崖上,孙安喘着粗气,看着那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百感交集。

两个月前才抢了五千万美金的劫匪,最近干起了小偷小摸的行当,先是偷了套睡衣,接着又偷了套船员的制服,现在是第三次了,运气依然不错,他偷到一件亚麻白衬衫和一条大短裤,像是个经常混迹于南美小镇酒馆的人。

身上只有两样东西,分别是那个白色的ZIPPO打火机,和死皮赖脸从船长那要来的一千块钱,他给自己留了一万美金,结果落在舞厅桌子上,不知道被谁给抓走了;本想到清济市就杀了白诚,赚够今后的生活费,结果遇到了白月,这个计划也泡汤了。

孙安像是个兜里只揣着一千块钱的北漂浪子,没有身份,没有住的地方,不过他很奢侈的拦下来一辆出租车。

“到哪儿?”

的哥转过头来,惊讶的看着这个打扮与清济市格格不入的男人。

“带我去你们平时最喜欢的面馆吧,你们最清楚哪里的东西好吃,如果你还没吃晚饭的话,我请。”

孙安最想念的食物还是面条。

“好咧。”

的哥愉快的开动了汽车。

…………

从面馆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出租车继续上路,朝着城市的北边驶去,孙安看着窗外的街道,其中一些他小时候走过,另一些已经完全不记得了,整座城市都弥漫着一股陌生的味道。

“到底什么才是故乡呢?”

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外来者。

故乡该如何定义?是有故人居住的地方,还是自己生长的地方?如果是指有家人居住的地方,那么这里大概不能算是孙安的故乡,因为这里已经没有任何人认识他,他已经是个纯粹的陌生人,彻底消失在了他们的记忆里,但这确实是他出生、长大的地方,直到十二岁那年。

父母、亲戚、同学、朋友应该都还生活在这座城市里,不想被别人知道他要来这座城市,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他不希望有把柄落在别人手上。

已经被遗忘了整整十年,孙安离开这座城市也已经八年,没有再回来过,也没有回来的理由,这次终于有了,只是没想到刚踏上这片土地,一碗面、几条街,就使得封尘已久的回忆涌现出来,收都收不住。

“或许故乡是指自己拥有回忆的地方。”

他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看着那些把天空都照亮得斑斓的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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