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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如果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男男成亲的情况极为常见,那么众人约定成俗也能发展出一套适用的规矩来了。
偏偏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多数人都是选择走男女成亲这条路的,男男成亲相对而言并不是很常见,也就没有约定成俗这一说了。
大家摸着石头过河,渐渐发展出来了两套截然不同的规矩。
第一种,成亲的两位男子或是地位差不多,或是两情相悦,或是有过什么君子协议,他们成亲后就互为对方的丈夫,并没有“男妻”
这一说。
成亲的两人皆可外出,社会地位相同。
若想要子嗣,那么两人皆可纳妾。
当然,若真是两情相悦,往往就不会纳妾了,各自过继一位族中子侄到膝下就好了。
第二种,成亲的两位男子地位相差很大,其中一方需依附另一方。
那么,当这两人成亲以后,地位高的一方自然就是丈夫,地位低的那一方就是男妻。
男妻是丈夫的附庸,不能抛头露面,不能参加科举。
丈夫可纳妾有子嗣,男妻就不可以。
甚至,男妻要想过继孩子,都只能过继丈夫族中的子侄。
这两种情况的婚契略有不同。
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两男子间社会地位相差大,但他们是两情相悦,不忍心让心爱之人受委屈,于是选择第一种情况的。
到底是选第一种,还是选第二种,这里头没有硬性规定,只在于人心二字。
安平伯刚和沈德源相约定下亲事时,他误以为沈家要把沈怡当女儿养,因此心里想着的是让边静玉娶了沈怡当男妻。
后来,安平伯知道自己误会了,他就决定让边静玉和沈怡选择第一种结契方式。
既然是第一种方式,两人都能在外头行走,那么也就没有“婚前不能相见”
这一说法了。
否则,若遇到了那种两人的共同的好友要宴请众友的情况,难道他们还要刻意避开吗?友人宴请也就罢了,若两位恰好都是学子,科举时被分到了同一考场,难道还要让其中一个放弃机会吗?这必定是不能的。
于是,边静玉和沈怡这对未婚的小夫夫之间也就没有那么多避讳了,见面交谈都是不妨碍的。
安平伯有心让边静玉和沈怡在成亲前培养出一些情谊,才会把见沈怡的日子定在了边静玉休沐的那天。
随着回帖一起被送去沈家的,还有鲁氏整理出来的各种药材。
鲁氏嫁到安平伯时带着大量的嫁妆,这些年经营得当,她手里的银子只怕比安平伯还要多些。
因此,对于鲁氏来说,能用银子解决的事,那都不叫事儿!
知道沈家女眷的身体都不好,鲁氏就把女人特殊时期能用得上的滋补药品准备了好几份。
她做事也精心,没挑贵的送,送的都是沈家正需要的。
安平伯还嘱咐鲁氏添上了一些益气补血的药材,毕竟“沈怡身体太虚只能从左往右写字了”
呢!
那些在沈宅附近晃荡的闲汉们,早在安平伯携夫人亲临沈宅时就散了个干净。
周边住着的人见伯爷来过,又见带着伯府徽记的马车浩浩荡荡地往沈家送东西,这下再也不敢去沈家的门口做什么了。
见安平伯府送来的东西确实都是姐姐、嫂子正需要的,沈怡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他越发觉得安平伯府贴心厚道,对负责送东西来的管家说:“伯爷与夫人的好意,在下厚颜愧受了。”
语气中满是感激。
沈怡又叫管家回去禀明安平伯,他一定不辜负安平伯的苦心,会好好照顾家里,叫伯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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