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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夜的山林里渐渐起了薄雾,把原本有些荒芜的树林掩盖起来,朦朦胧胧的,倒添了几分若隐若现的美丽。
“小金,今天收获真不错,居然逮到一只兔子。”
一个清脆的女童声音从白雾深处传了过来。
“......”
沙沙沙,只有秋风穿过树林的声音。
山林里的雾又浓重了些,过了一会,女童清脆的声音再度响起,“娘亲若是看到一定很开心,天天吃那些苦药,今天也该开开荤,好好补一补了。”
“......”
又一阵萧瑟的秋风吹过。
“什么?你敢嘲笑我的手艺,一会待烤熟了,你就知道了。”
女童的声音里带着愤愤不平,似乎是被谁质疑了厨艺,但是奇怪的是,周围并无其它的声音与她对答。
人声越来越近,从雾里逐渐走出一个约九到十岁的女童,穿着洗得有些发白的蓝格子布衣裳,膝盖那地方不但洗的发白,而且满是补丁,她的头上梳了两个小包子,用旧红布带子扎住。
那红布带子随着她的走动,在风中一飘一飘的,在夜雾里显得有些飘渺失真,仿若是山间的精灵。
小姑娘的脸小小的还不及成人巴掌大小,下巴更是瘦的尖尖的,乍一看,整张脸也就剩下个眼睛比较大,在这夜色里,越发显得晶亮。
皮肤有些黄黄的,头发也是黄黄的,一看就是没发育好,身材纤细瘦小,配着身上那整套不合身的破旧衣服,越发显得瘦骨伶丁了。
她的手里拎着一只白色的兔子,那兔子腿上犹有血痕,她将断气的兔子往地上一扔,拍拍手道,“小金,你赶紧把兔子处理干净,一会我要烤的,让小白把调味料准备好。
我去看看娘亲,也该出来活动活动了,整天躺在床上,好人也给躺成了病人。”
“......”
仍然无人答话,但是那只原本掉落在地面上的兔子,却是自己移动起来。
小姑娘在门口边的缸里打了点水洗了下手,又仔细将身上的衣服整理了下,这才推开小木屋的门,朝里面探了探,大眼闪烁几下,侧耳轻轻听着什么,屋里面半晌都没有任何声音,她却是笑弯了眼睛,“小金,看来我们前儿个挖的药有效呢,娘亲好像不怎么咳嗽了呢。”
“是玉儿回来了吗?”
屋里面传来一个气息微弱的女人声音,接着出现一丝微亮,原是床上的人将油灯点亮了。
昏暗的油灯光亮中,沈袭玉快步走到木板床铺边上,扶了一把正要起身的沈氏,“娘亲,可好些了?”
床上的女人头发有些凌乱,脸色虽然不太好,又瘦削的厉害,但是眉眼之间却难掩曾经有过的绝色风姿,她似病的不轻,只是起个身点个灯而已,就已经喘得不行了。
沈袭玉连忙拿起一个缺了角的粗瓷碗,倒了一点水凑到她娘的嘴边,她凑着碗喝了点水,气息这才平复了许多,看向沈袭玉的眼底满是慈爱,还有点点泪光,她伸出瘦削的如同鸡爪般的手,摸向沈袭玉腊黄的小脸,声音里满是悲凄的哽咽道,“我可怜的孩子。”
沈袭玉反握住她的手,“娘亲,孩儿不觉得苦也不觉得可怜,其实我觉得我们现在住在这里挺好的,山里空气新鲜,对身体有好处呢,而且有房子可以挡风雨,有柴火可暖身体,偶尔还能猎点野味打打牙祭,比山下要好许多呢,不用守什么破规矩,更不会有坏人来残害娘亲。”
沈氏望着安慰自己的女儿,眼圈儿再度红了,要不是她身体这么虚弱,怎么会让女儿这么小的年纪就开始操持家务,还要承担起养家的重担?
沈氏想到这里,鼻子不禁酸了起来,将沈袭玉那瘦弱的身体搂进自己的怀里,眼泪无声无息的流了下来,嘴唇嚅动,似有千言万语,但是最终只是化为一声叹息。
沈袭玉自沈氏的怀里挣扎着冒出头来,朝着沈氏扮了个鬼脸,顿时逗得沈氏破啼为笑,用手指摁了下她的额头,“你这小机灵鬼儿。”
“娘亲,快起来,玉儿抓了一只兔子,今晚就让玉儿给你露一手,烤个菊花兔腿给你吃吃,保管你吃了连舌头都想吞下去呢。”
沈袭玉自床边拿起一件破旧的外衣给沈氏披上了,秋天的夜里还是很凉的,再说沈氏体弱,自当要多注意保暖。
沈氏目露惊讶,“菊花?那不是观赏用的花卉吗?还可以吃吗?”
沈袭玉嘴角一弯,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笑容,她真心没想到,这个以花卉为国宝的时空居然落后成这样,人们只知各种花卉有观赏作用,却不知道可以食用。
她现在所处的天启盛世,人人爱花,家家种花,以花为美,以养得出高品种的花为荣,而那些比较珍贵的花种更是和现代的大熊猫一样,变成了国宝。
这个时空不属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而且从皇帝到下面的臣民都是爱花如命的,哪个达官贵人家里若是不种花不养花那就是out了,就像现代你不了解网络,你不知道江南style你就落后了一样。
对于前世一个从农业大学毕业,平日里又自称是花艺达人的沈袭玉来说,穿越到这样一个架空的朝代,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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