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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芙蓉红粉相间的花林中,影影绰绰走出来一个人。
挽月看清来人后,先是惊诧,忙从花树间放下手来,同对方福了个礼。
“见过吴二少爷。”
还和上回在南苑见到时一样,因着天也凉了,吴世璠的面色看起来似乎比上回更加苍白。
即便在这么好的艳阳下,也难见红润血色。
因着自己方才出言制止,吴世璠微扬薄唇,向挽月解释道:“此花是木芙蓉,一日三时开不同颜色,是随日照而变。
然清晨花瓣纯白,最为纯净;到了快晚上,花瓣深红接近紫色,就和晨间不大一样了。
花本无毒,但若被采撷下来,不小心触碰到伤口,是会使得伤口不易愈合。
尤其是晚间的这种,越是深红越要小心。
当然了,若采撷之人并无任何皮肉破损,小心呵护,或是簪花于发间作为装饰,也是无妨的。”
见挽月未言语,他又自嘲一笑,“怪我多管闲事,说的又多了。
我自幼身体弱,因此处处小心翼翼,挽月姑娘莫要见怪。”
挽月不动声色地打量,目光随之落在他贵紫色的锦袍腰间系着的玉佩和荷包之上。
她对吴世璠淡淡笑道:“您这说的哪里话?吴二少爷好言提醒,挽月谢您还来不及。
上回在南苑听郡主提起过,您精通药理。
没想到对花草也颇有心得。
您真是博学。”
吴世璠背着左手,右手轻轻拂过一根花枝,淡然一笑道:“想必姑娘也必定在民间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叫病秧子赛神医。
某与妹妹一样,是娘胎里带来的不足之症。
其实我比灵珊身子要更弱一些,从小便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
久病成医,自己也渐渐对各种药理、医理类的杂书古书有了兴趣,妄图有一日,兴许老天垂帘,能让我找到秘方将这副破败的身子给医治好。
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想必也是痴心妄想。”
他说话很慢,声音也轻柔缓和,好像稍微用点力,亦或说的时间长一些,随时都会喘不上来气似的。
观察他神情不像是作伪。
如果是假,那只能说此人极其善于伪装。
可吴应熊一家已然是困在京城的笼中雀,他这么做,能兴起什么风浪呢?
挽月想不明白。
“在南苑的时候,多谢吴少爷赠与那两枚盛有药草的荷包。
才让我和婢女能够避免了林间蚊虫的侵扰,我们这些姑娘家可最怕这些东西了。”
她莞尔一笑,同吴世璠言谢,刻意并未提及自己将此物送给了马齐和阿玛鳌拜。
吴世璠也并未有疑,颔首笑了声,说:“这有何值得言谢?你一向维护灵珊,听灵珊说,你与她已成闺中密友。
若是需要,随时都可与我言说。”
他突然顿了顿,笑着摇了摇头,继而接着道:“我都忘了,如今深秋即将入冬,这是皇宫不是南苑,驱蚊虫的草药包姑娘是需不上了。
改日我让灵珊给你转交,送你两个提神醒脑的吧。”
挽月抿唇,“如此便多谢吴二少爷了。”
忽然,她发觉在不远处的花木间,假山石头后面,似乎都有
人影在朝这里窥探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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