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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第一次看到他,是在丹伯里近郊的路上。
他站在路边,竖起手指请求搭车。
那是他第一次露面‐‐目前就我所知,那的确是第一次。
他第一次现身,一根手指就可以实实在在地触摸到他。
他四十五岁上下,身高大约有五英尺三英寸,面色污秽丑陋,粗硬的胡碴子一直长到眼睛旁边。
他的鼻子难以形容,又小又扁口蓬乱的长发,发梢发灰,像是修面刷的獾毛,粗糙不齐地与耳朵、颈背交错,好似一把操作不灵的钝剪刀。
他的左耳垂撕破了,或者是给咬掉了,整张脸从前面看显得不对称,一眼望去虽不见得马上发现那只撕裂的耳朵,却让人觉得十分别扭,好像缺了点什么。
他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缝隙宽松、锋利突出的牙齿。
他头戴一顶肮脏破旧的蓝帽子,帽檐一圈切成了片片荷叶的形状,身穿一件肮脏的黑白格子运动衣,背部有束带,劣毛线织成,肘部撕破了,纽扣也没有了,看样子好像是位节俭的家庭主妇给他的,给之前还特意把纽扣都给剪掉了。
他里头穿一件绿色马球衫,颜色几乎都被洗掉了,脖子上的纽扣解开着,松松垮垮地打了个红绿色的领结,像是在十分钱商店买的,领结一直挂到衬衫的第二枚纽扣上,这是他全身唯一一件看起来还光鲜干净的服饰。
宽大的灯芯绒长裤相对于他的腰身太肥了点,用一条破损的黑皮带固定在腰间,形成好几个褶皱,而且裤子还太长,长长的裤腿摆动起来,仿佛手风琴的风箱,使得他下半身的形状很不规则,像是长了一双罗圈腿。
根据他的外表,他可以被叫做红眼睛、缺耳朵或者尖牙齿。
但由于那双形状古怪的腿,罗森布拉特警官暂时为他起名叫罗圈腿,简称罗圈。
在找到他的真名之前,就这么称呼他吧。
下午的阳光照在他背上。
他手里抱着一样灰色的小东西,走到跟前才能看见。
此外他没带任何随身物品,没有背包,也没有行李。
他举起大拇指,站在那里,朝他们过来的方向微笑。
幕布升起,宣示他的出现,虽然短暂,却很恐怖……
我能想象,艾莉娜和伊尼斯&iddot;圣特尔姆驾车沿着傍晚的阳光大道,穿行于起伏的草地与怡人的山林间。
烟灰色的汽车,红色的皮垫,铬制的外壳闪现微光,白圈的轮胎呜呜作响,顶篷和挡风玻璃都已经放了下来。
我能想象,他们怀揣金钱,无忧无虑,欢快得好似夏日阳光下的一对蝴蝶,行驶在婚礼与蜜月的路上,从此幸福到永远。
我能想象她当时的样子,深棕色的头发随风飘扬,骄傲的下巴微微上扬,戴一副天蓝色镜框的五百度眼镜目视前方,白色的夏装敞开着,花蓝色的连衣裙领子在风中翻动,左手压着方向盘,手指上一枚大个的绿宝石戒指反射着阳光,那是圣特尔姆昨晚给她的。
我也能想象她身边的圣特尔姆的样子,棕色的面庞上带着浅浅的笑容,脑袋在和风中微微倾斜,穿一身华丽的鸽灰色轧别丁外套,一只手扣了一下头上漂亮的宽边巴拿马草帽,另一只手则搭住她身后的靠背,丝织的白袖口,金色的同心扣,还有一枚精雕细琢的古佛罗伦萨式的实心金戒指。
不对,他一直是把那枚波尔加戒指戴在右手上的。
他扣巴拿马草帽的时候,戒指还戴在他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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