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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太热,沈先生将西装外套搭在手腕上,领带开了大半,连衬衣纽扣都松了两颗。
他的鼻尖微微泛着水渍,额头有几缕汗珠落下,连后背似乎都带湿痕。
江羽穿着短袖长裤,一个棒球帽几乎把脸遮完,他微微点头,步子越跨越大,最后一个箭步冲到车前,双目呆滞,怔怔地看着车窗。
热啊——
那种从内到外,几乎要被煮熟了的感觉!
安平市是国际性的大都市,它的发展几乎是全国最快的,但相应的,它的热岛效应也是最恐怖的。
每每到了七八九这三个月份,江羽都恨不得能死在房间里,对他而言,在这种天气里出来出来一趟,考验的往往不是人的耐力,而是谁的命长。
沈先生一直不紧不慢地坠在后面,等江羽站到车门前的时候,他也已经到了他身后。
坐上车,随着空调的启动,江羽慢慢瘫在座位上,几乎要化成一滩水,他闭眼,觉得自己又熬过了一次生命的寒冬。
“有那么热吗?”
沈钰竹闷笑着递给他一叠纸巾,“瞧你那样。”
“你不懂的沈先生,”
江羽睁眼,幽幽转头,汗水顺着他的脸颊划过,而后慢慢荟聚到下颚,再滴到衣服上;从头到尾,江羽都呆滞地看着沈钰竹的方向,连眼珠子也不曾转动,“能在这种热岛效应ax,又身处亚热带的地区生活这么久还能有命,我一直觉得,自己挺命大的。”
他说得认真,字字肺腑,几乎是含着一百二十万分的诚意说的,但沈钰竹听了,却笑得更开心了。
江羽“……”
他转头,长长叹息,很是恨其不挣。
我这么认真的在回答你,你却是这种态度?我把你当做亲哥哥,你居然真把我当儿子想当我爸爸,江羽望天,觉得这个世界好踏马黑暗。
布拉迪启动,空调里,江羽觉得自己在缓缓恢复生命力。
“在部队的时候,这种太阳下的训练不过是小意思,”
沈先生握着方向盘,嘴角微微上扬,“我们在热带执行任务的时候,得一直趴在地上,蚂蚁蜈蚣什么的从身上成群结队地路过,但我们动都不能动;天热得受不了,汗水哗哗得流,就像淋雨似的……”
银色的车汇入车流驶向远方,卷起阵阵热风,拂过两边的行道树。
江羽怔怔地看着沈钰竹的侧脸,耳边是他低沉温柔的声音。
他在讲他从前的生活——低沉的声音里,那个青涩的,尚且稚嫩的少年,就那样浮现在江羽脑海里,比起同龄人他似乎显得更瘦弱,但每一次执行任务,他却是完成的最好的。
他在漫天黄沙中负重五十公斤,和同伴们徒步奔徙三十公里;他在热带雨林中潜伏不动,任凭蚂蚁蜈蚣爬过他年轻的脸颊,汗水落雨似的浸透全身,但他坚毅如初,连哼也不曾哼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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