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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夫聚居的地方不在大淖而在越塘。
越塘就在我家的巷子的尽头。
我上小学、初中时每天早晨、傍晚都要经过那里。
星期天,去钓鱼。
暑假时,夹了一个画夹子去写生。
这地方我非常熟。
挑夫的生活就像我所写的那样。
街里的人对挑夫是看不起的,称之为&ldo;挑箩把担的&rdo;。
便是现在,也还有这个说法。
但是我真的从小没有对他们轻视过。
越塘边有一个姓戴的轿夫,得了血丝虫病‐‐象腿病。
抬轿子的得了这种最不该得的病,就算完了,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呢?他的老婆,我每天都看见,原来是个有点邋遢的女人,头发黄黄的,很少梳得整齐的时候,她大概身体不太好,总不大有精神。
丈夫得了这种病,她怎么办呢?有一天我看见她,真是焕然一新!她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头发梳得光光的,衣服很整齐,显得很挺拔,很精神。
尤其使我惊奇的,是她原来还挺好看。
她当了挑夫了!一百五十斤的担子挑起来嚓嚓地走,和别的男女挑夫走在一列,比谁也不弱。
这个女人使我很惊奇。
经过四十多年,神使鬼差,终于使我把她的品行性格移到我原来所知甚少的巧云身上(挑夫们因此也就搬了家)。
这样,原来比较模糊的巧云的形象就比较充实,比较丰满了。
这样,一篇小说就酝酿成熟了。
我的向往和惊奇也就有了着落。
至于这篇小说是怎样写出来的,那真是说不清,只能说是神差鬼使,像鲁迅所说&ldo;思想中有了鬼似的&rdo;。
我只是坐在沙发里东想想,西想想,想了几天,一切就比较明确起来了,所需用的语言、节奏也就自然形成了。
一篇小说已经有在那里,我只要把它抄出来就行了。
但是写出来的契因,还是那点向往和那点惊奇。
我以为没有那么一点东西是不行的。
各人的写作习惯不一样。
有人是一边写一边想,几经改删,然后成篇。
我是想得相当成熟了,一气写成。
当然在写的过程中对原来所想的还会有所取舍,如刘彦和所说:&ldo;殆乎篇成,半折心始&rdo;。
也还会写到那里,涌出一些原来没有想到的细节,所谓&ldo;神来之笔&rdo;,比如我写到&ldo;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
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rdo;之后忽然写了一句: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这是我原来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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