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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第1页)

他哼哼两声,将脑袋掉个头,拿着枕头放在沈楼凳子旁边。

他的头抵在沈楼的腿旁,虔诚无比,“好哦,我准备好接受知识的洗礼了。”

沈楼颔首,轻声读起书上的知识点。

他拿的是本化学书,朗读的部分是晦涩难懂的有机化合物的反应原理。

只是那些绕口难记的名词,到了沈楼嘴里就跟玩似的,几乎毫无卡绊,出奇的流利,一丝褶皱都没有。

反应方程式仿佛化成实物,虚虚幻幻地飘散在空中。

阮沅无意理会方程式。

他睁着眼睛,枕在枕头上,一瞬不瞬地看着沈楼。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沈楼坐在灯下,穿着一身藏青色的冰丝长袖睡衣。

哪怕是在家里,他也永远一丝不苟,袖子的扣子被系到最上面一颗,露出纤长流利的脖颈线条,很硬朗很好看。

迷迷糊糊中,阮沅想,沈楼只能这样读书给他听,不可以读给别人听。

一只温热大手贴在他眼前,熟悉的声音淡且轻,“闭眼。”

阮沅无意识地蹭蹭他手心,乖乖照做。

大约在五分钟后,沈楼发现阮沅睡着了。

他放下手里的化学课本,盯着阮沅看了很久后,他站起身,走到书柜前,抽出里面一本书,找到之前做过标记的那一页,重新回到阮沅床前。

他单脚点地,坐在椅子上,视线停在阮沅熟睡的脸上,将书向后翻了一页又一页。

阮沅第二天醒来时,书房门是关着的,房间里只睡了他一个人。

阮沅打着哈欠爬起来,发现在他枕头边有本倒扣着的书,书封上的标题是《情人》,作者是杜拉斯。

阮沅不记得他看过这本书。

所以这本书只能是沈楼的。

但这是什么书?

阮沅好奇地拿起书,一目十行地阅读下去。

很快,他目光一顿,将书中间的一句话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我遇见你,我记得你,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的灵魂。

阮沅身上披着羽绒被,心跳倏地加快,继而抬眸看向大门方向,他拉了拉身上的羽绒被,唇边挂着怎么压都压不下去的笑意。

藏在羽绒被下的身体扭成一条麻花样。

哎呀,究竟是巧合巧合还是巧合捏?

-

时间过得很快,运动会正式开始。

阮沅和沈楼这段时间加强了训练,跑100米对阮沅来说,不再是多么难和排斥的事儿了。

不过他的爆发力最多也就能坚持一圈100米,再多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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