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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好像是奏子在拜托法官,&ldo;赶快判他死刑吧。
&rdo;不,她从来没有拜托过任何人,不过,心里的确这么希望。
也许自己必须感谢审判长的好心。
那就姑且收回想要杀死审判长家人的想法吧。
一切都经由国家和法律之手,对都筑则夫做出了自己所希望的惩罚。
目前,日本全国共有六十名左右的死刑犯。
照理说,应该在死刑确定后六个月内执行。
但如果按照规定执行,这六十名死刑犯就不可能留在拘留所。
之所以迟迟没有执行,是因为许多案子都要求重审。
法务大臣对死刑制度持反对态度,也可能是反对派的声音很敏感,使他迟迟无法在死刑执行命令上盖章。
基于这些情况,事实上从死刑确定到具体执行,至少会拖四到五年的时间。
报导中说,拥护废除死刑论的市民团体力劝都筑则夫和律师请求重审,律师在判决后的记者会上说:&ldo;被告真挚地接受判决。
&rdo;来看,应该不会请求重审。
即使听到判决确定的消息,奏子也无法产生&ldo;幸亏一切交由法律处理&rdo;的感慨。
所以,四年后或是五年后,当自己得知都筑则夫被送上绞刑架的新闻,会感到心满意足吗?
据说,当事人无法得知死刑执行的日子,死刑犯在早晨听到走廊上传来执行官走近的脚步声时,就会浑身发抖,担心自己的死期已到。
奏子想象着当事人必须整整五年都迎接这种早晨的心情。
这种痛苦可以和自己被杀害的家人所感受到的恐惧和痛苦匹敌吗?她放在天秤上,却无法得知结果。
&ldo;丧钟为谁敲(注:海明威《战地钟声(forwhothebelltolls)》的日译。
)……&rdo;
奏子喃喃自语着。
这是上个星期课堂讨论的指定用书,她将书名和自己此刻的心情结合,借此嘲讽着。
到底为谁敲响了死刑判决的钟声?法律又是为谁而存在?
加害人之所以享有人权,是因为加害人还苟延残喘地活着。
被害人之所以丧失了人权,是因为他们已经死了,无法使用权力。
法院顾及人权而对加害人做出了死刑判决。
然而,之后的行刑,不再是为了死刑犯,而是为了杀鸡儆猴。
只是为了警告众人&ldo;杀人必须偿命&rdo;,也就是说,让活着的人随时以法律为优先。
那我又是什么?奏子无法不思考这个问题。
难道是法律优先保护的活人?她并不这么认为。
自己必须面对四个家人的死亡,想象着他们临死之前的心情,认为幸福不属于自己,必须和其他四个人一起毁灭的自己,似乎是生物学上活着而已的死人,这种想法令她感到毛骨悚然。
父亲、母亲和两个弟弟。
奏子必须永远背负他们的死亡,不时拿在手上擦拭,创作他们失去的人生。
自己走红毯时,父亲在身旁感慨万千;母亲满脸笑意地为第一个孙子换尿布;两个弟弟分别找到美丽的新娘。
每当这样擦拭时,四个家人比自己更加充满活力、闪闪发光。
奏子则是无法承受沉重的包袱不支倒地,跪在地上用力呼吸。
既然是活人,就希望发自内心地欢笑;如果是死人,就希望埋入土中。
奏子却两者都无法做到,只能封闭在那个&ldo;四小时&rdo;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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