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玫瑰色的唇移动上行,在睡意沉沉的脸上轻轻点点,从下巴到鼻头,从鼻头到向下弯的长长羽捷,最后到温热的红唇,灵舌钻了进来。
到到她口腔中的小蛇,卷起缠绵,口水声吱吱,在寂静的黑亮分向响亮,温柔舔食,成功挑起床上人儿的反应,皮肤变成诱人的绯红色,嘴角逸出迷人的申银。
挑豆继续,灵舌游滋滋不倦,她的嘴角流下一缕缕口水,替她拭去,最后来到珠圆玉润的耳垂处,反复吞吐。
女人始终闭着眼,脸上表情丰富多变,惬意极了。
她正在做春梦,梦中是一名看不清长相的男子,但有一种强烈的熟悉感。
他穿着一袭白袍,玉树临风,带着自己在云端里缠绵。
蚀骨的沉沦,让她沉浸在风花雪月中不愿醒来。
突然,孩子的一声巨大啼哭声,她猛地张开了眼睛,只见一道黑影窜出了窗外。
她捏捏大腿,呲痛一声,这不是在做梦。
进贼人了?不是,普通人没有这种身手!
关好窗户,哄好孩子,她再也没有了睡意,一丝丝凉气一点点侵蚀她的内心,手脚一片冰凉。
因为村民的强烈反对,工程停滞不前,采石商郑利成一直住在村主任的家里,与他商量对策。
徐万福恨得咬牙切齿,方怡情那对母女老是坏他的好事,上次的一石二鸟之计失败,这几天,民兵队长都派人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这一天,女人下地干活去了,徐万福在家好酒好茶的供着郑利成,傻瓜太郎进了村长家,手里拿着一个什么东西,蹦蹦跳跳的满脸兴奋,当看到有外人在,赶紧将手背在后面。
那黄色的光在两人面前闪过,村长眼睛一亮,推着太郎往外面走去,进了茅房,乐呵呵地问道:“太郎,快让万福叔瞧瞧,手里拿着什么好东西?”
太郎神秘兮兮地将金子亮出来,大着舌头说:“这是我在南山的池塘抓鳝鱼时摸到的,万福叔快帮我瞧瞧,这是不是金子?那里还有好多好多”
说着将金子递给他。
徐万福迫不其待地接过来,放在嘴里一咬,然后摇摇头,装作惋惜的样子,“这是铁块不是金子,上面的黄色是镀上去的”
太郎哦了一声,满脸失望,东西也不要了,从茅房走了出去。
徐万福将茅房门一关,拿着金子眼睛直放狼光。
太郎走到楼房门口,被郑利成悄悄拉了进去,问他刚才手上拿着什么。
“我在南山池塘抓鳝鱼时摸到一块金子,万福叔咬了一口说是铁块不是金子,上面还有个牙印呢。
唉,害我白高兴,那里还有好多好多呢”
他如法炮制,唉声叹气地走了出去。
到干妈家蹭饭的时候,他悄悄将情况告诉了连翘,连翘问他有人看到他进徐万福家,他说只有小屁孩看到,没事。
连翘眼睛闭上又倏地睁开,眼中射出阴谋得逞的阴冷之光。
此时正是黄鳝活跃的季节,一条条又粗又大,冲击力吓人,俗话有“黄鳝猛于虎”
的说法,只要脑子正常的人,是不会下泥塘的。
以徐万福的贪婪,一定会冒险到泥塘淘黄金,就算他全身武装,挖泥时也难防疏漏,身上不管哪个洞,都将成为黄鳝窜入的通道,肠穿肚破,五脏俱毁。
就算他侥幸逃过,也难逃背后的杀手,郑利成。
黄金的诱惑力有多大,意外的巨大暗财,它可以让人失去一切理智。
那一天,我亲眼看到歹徒对我妈故事,从此开始!某日,某市,某街道,女人独自彷徨的走着,男人突然从小巷子窜了出来,拦住了女人的路!站住,把钱拿出来!啊抢劫啊,救命啊!住嘴,老子是乞丐!...
看吧,这就是费恩!种族压迫宗教压迫阶级压迫三座大山压在亿万生灵的头上,革命的星火遍布四方!城堡最高处,黑发雪肤火红衣裙的少女挥臂展开一幕光影,由东向西,由南至北,费恩主物质位面的形势一目了然。凡人头上压着三座大山是没错啦李奇小心的调整着视线,确保既能看清少女挥斥方遒的身影,又不会直视她的容颜。即便他已经是对方在凡间的代言者,直视神祇的面容依旧会灼伤他的灵魂。但费恩是高魔世界,超凡力量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十级大魔导的禁咒能抵几个大伊万,还没有放射性污染。李奇勇敢的说出了心声在这里发动凡人闹革命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卷入凶杀案意外身亡又穿越异世已经让叶萌一肚子火,偏偏又遇上一个办案能力差脾气大还爱吃醋的帅捕头做队友,可是破案又缺不了他随后又遇到让她心动的西域公子何唐,可令她心动的原因竟是法医系高材生叶萌在这个陌生的时代运用现代手段破获了一桩桩大案,期间遭遇了一次次追杀,偶遇王子,邂逅小公爷,破案过程中竟发生这么多叶萌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事情背后的真相,那么叶萌该如何选择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万古青衫我把承诺视作高山,羁绊牵身一梦十年。暮然回首往昔何在?淡笑风云已临山巅这是一个发生在浩瀚万域的故事,这里没有绝对的规则,这里不会怜悯弱者。资源,家族,亲情…想要?可以,拿出实力来比,在这里唯一的规矩就是拳头。我就想像其他孩子一样有个爹娘啊武枫哽咽地喃喃道,一直以来坚强的眼底不知何时已经蓄满泪花。看青域无籍少年血砺自身以死为志踏上了九死一生的至尊之路,闯进那精彩绝伦的万域世界,搅动十天九地,威震翰海古原!一剑断万古,一鼎擎河山,万古不朽伴左右,青衫洁立天地间。...
陈旭师傅,修炼有个鸟用?师傅修炼好了能用鸟!陈旭我练了!本大仙要实力是用来鞭策妹子的。...
苏依然的一生都付出在了那个叫林子澈的男人身上,为了他,学了自己最讨厌的工商管理,毕业后为了他的公司奔山走后,当她身怀六甲看着自己的老公跟她的好妹妹滚床单时,当她的孩子被他亲手杀掉时,她发誓,若重生为人,一定要把该死的他们拉进地狱,或许执念太深,让她重生到了年少时期,斗小妹,战继母,虐渣男,拐个校草当老公,这重生的小日子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