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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方朔臣是一个很怪的人,不喜欢说话,也从来不把其他人看在眼里。
之前一直没有注意到夏听说,那是十分正常的事,而现在会突然对她有印象,也全托了周尚的福。
周尚在方朔臣耳边喋喋不休的念了几天几夜,即使是再冰如钢铁的人,也会有点印象了。
而方朔臣对夏听说印象最深的,就是她喜欢卖衣服,而且还是卖别人的衣服。
所以他宁愿选择送她回去之后拿回自己的衣服,也不会让她把自己的衣服穿走然后卖给其他莫名其妙的人。
他一直送夏听说到了宿舍的楼下,夏听说立刻脱了外套还给他:“谢谢你。
克洛帝斯的气温太低了,穿得再多我也觉得比较冷。”
方朔臣接过外套的时候,夏听说注意到了他手背上的青鸟,微微怔了怔:“这是什么?”
“鸟。”
方朔臣随意的答了一句。
夏听说仔细看了看,忽然绽开笑颜:“是青鸟吧?如果有一天我找不到路,也许青鸟会带我回家。”
她已经转过了身,走向宿舍大门去。
方朔臣却在这一刻突然伸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等等,你——”
“什么?”
夏听说扭过头。
方朔臣却僵住了,微张着嘴,最终什么也没有说,而是放下了手去:“没什么。”
——你知道青鸟吗?
——青鸟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鸟哦,尽管翅膀那么小,却可以飞得很高飞得很快。
而且,它是传递幸福的使者,只要拥有青鸟,就可以拥有快乐!
如果有一天我找不到路,也许青鸟会带我回家。
有时候,总会有那么一瞬间。
好像这一刻你所听过的一句话,走过的一条路,做过的一件事,仿佛在过去的某一个时间段,你曾经有做过,却不存在于记忆中。
就像此时此刻,那句话出现在耳畔边,仿佛这一个场景就曾出现。
或许说的是同一句话,或许说的不是同一句话,却如此熟悉,仿佛过去那个时间段就在自己眼前。
看着眼前的那个人渐渐走远,方朔臣渐渐放下了手:“夏听说……么……”
果然是一个让人容易记得的人。
“我不服!
!
!
!
!
!”
休息间里,周尚又开始在那里大吵大闹起来,“为什么朔臣要送她回宿舍去?!
现在全校的人都知道了,外面还传的沸沸扬扬!
明明应该是我送的!
明明是我先看见她的!
我不服我不服!”
在为下午比赛做准备的方朔臣抬头瞥了周尚一眼:“你昨日取走了她的衣服,她只穿单薄的衣服走回宿舍,第二天怎么比赛。”
“那你可以把衣服给她!”
周尚像个孩子一样在地上打滚,“呜呜呜,明明应该是我送的才对。”
另一边的林泽宇一合书:“哈,我看朔臣是怕自己的衣服被卖给莫名其妙的人,所以才选择送她到宿舍,再把自己的衣服拿回来。”
那个女孩卖衣服可不是一次两次了,以方朔臣那么洁癖的性格,当然不会把衣服丢给随便一个人。
周尚还气鼓鼓的。
林泽宇却把话题带开了:“朔臣,下午的比赛你有把握吗?”
“志在必得。”
方朔臣毫不犹豫的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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