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伊丽莎白与埃塞克斯伯爵之间的争斗暂时缓解时,弗朗西斯开始忙于以自己的真名出版一本书。
多年来,他一直以别名写作和发表作品,他认为此时是以真名出版图书的最佳时机。
1597年,他的第一部知名作品问世,那年他36岁!
这位饱读诗书的天才,宣布了自己最大的愿望:归隐乡下,“当一个有些让人怜悯的做书的人”
。
这位杰出的作者在最好的年华岁月,写出了当时看上去很不值得发表的作品。
他现在要出版的书是个小册子,其中包括了他的头十篇论说文(其他都是后来出版时补充进去的)。
所有论说文都献给他“可爱的哥哥”
安东尼·培根先生。
小册子很快受到读者的欢迎。
弗朗西斯的笔触简洁明了,又极具实用性。
书中的所有文章,都是这个人在深刻思考人性的方方面面之后,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整个思想进行凝炼的结果,所以文章都呼之欲出,有“传神现场演说”
的效果。
此外,他所使用的语言,“非常大众化,人人都能理解”
。
有评论家这样说道,“他把自己定为局外人,冷眼观看人生舞台上表演的各种闹剧,比表演者还更入木三分地看到了事物的本质。
所以,他能给出更有智慧,也更令人信服的建议。
当然,他在评论与建议时,也会对观察到诸多人性中的错误,做出善意的讽刺。”
弗朗西斯一直使用这些处世技巧,尽全力不让埃塞克斯与女王之间的争斗走到死角。
但埃塞克斯伯爵再一次耍起都铎人的脾气,鲁莽地闯了祸。
他无法控制自己再去赢得一场战争胜利的诱惑。
埃塞克斯伯爵跑到女王跟前,说自己就是那个可以平息爱尔兰叛军蒂龙部队的人。
那家伙是个军阀,老谋深算,行事风格经常出人意料,此时还没有什么人能制服他。
而让埃塞克斯伯爵感到惊奇的是,女王非常爽快地同意了他的意见,并任命他为爱兰尔的副总督。
“我向上帝起誓,我一定要在战场上打败蒂龙,因为还没有任何胜利值得以女王陛下的名誉来夸耀。”
伦敦街道上的欢呼声和喇叭声此起彼伏,人们都在准备欢送自己的偶像带领队伍出征爱尔兰蛮荒之地。
据说,蒂龙手下的部队大多由未开化的人组成。
他们穿着野兽皮,躲在树后搞野蛮的突然袭击,自己却毫发无损。
而埃塞克斯伯爵的部队配有精良的武器,个个气度不凡,样子威武。
那些人根本不是对手。
魂断法场(1)
埃塞克斯伯爵踏上征程前往爱尔兰的那天,天空可以说很晴朗,女王也满脸笑容地来欢送他。
但当他的部队走出伦敦不远刚过伊灵斯顿时,却有乌云笼罩在他们上空,天空一下子变得阴霾密布,欢送的人群突然静了下来。
据说,这是一个不祥的征兆,也许暗示整个征程将有灾难降临。
这在当时很令人感到恐惧。
但当时整个英国都对他们寄予厚望,全国人民都相信,埃塞克斯伯爵不会失败。
“莎士比亚”
为治父病,第一次进城便被骗入娱乐城,我成了一名特殊的职业者。那里有正青春的女总裁,也有风韵尚存的美妇人,更有古怪需求的中年女。直到那个美丽的女人和我签下一纸协约,我才发现自己已被卷入了一场不为人知的秘事风波沉沦的夜,或因欲望而堕落,或从沉沦中涅槃重生!...
她,军功赫赫的铁血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声名狼藉的将门毒女。他,威震西北的冷面少将,深受百姓爱戴的琪王,却被迫娶了她这个‘耻辱’。若不甘心,休了我便是。她好心奉劝,他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宣布我既娶了你,此生便只有你一个王妃。城中毒案频发,太子相逼,百姓唾骂,唯独他,屡屡以命相护,谁敢伤她一分一毫,我让他拿命来偿!得知他中毒,她出生入死,遍寻奇药,到头来却是以命换命的下场!城墙之下,她心灰意冷,叶飘零,繁花落,敢问,君心可曾如故?秋风乍起,他目送她远去,凛然的身躯蓦然倒下...
我长大一定要嫁给虫族主宰大人!一位绝美的小LOLI憧憬的说道。那一日,人们不知道,也不记得,当年,祖先们面对如此可怕的虫海的崩溃,无力,恐惧。那一日,人们重新想起了,比亡灵天灾更可怕的灾难,因为,无可抵挡。简单说,就是带着虫族基地的异界争霸,希望大家喜欢。每更3Q字,较稳定更新。...
我们所看的三国,风起云涌,群英混战。而我看到的三国,时局动荡,苟延残喘,我似乎也是人们心中那个英雄。...
古训有言好人有好报,坏人会有美女投怀送抱,所以他要坏,亦要坏的可爱。美女来袭,开怀拯救之,敌人来犯,挥刀怒灭之!且看叶峰如何在都市粘花丛生。猎族花,掳都花,成就护花第一人。...
李清明师伯,把您的紫金八卦炉借予我研究丹道!太上老君…李清明师尊,借您的盘古幡一用!原始天尊…李清明师叔,把您的诛仙剑阵借予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