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看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三章 公卿案三(第1页)

春花三月,草长莺飞,确实正是踏春的好时节。

也不知道少卿将春猎的事宜准备得怎么样了。

宋氏望了一眼窗外的天色,已是傍晚,他怎的还没回来。

清晨他出门时,还言笑晏晏同她讲春猎时的盛况,诚然,她没见过,听他讲讲,她就能想象到她心爱的郎君意气风发奔驰在猎场上的样子。

宋氏低头悄悄地笑了,她放下手里的针线,起身摸过火折子点了油灯,挑了挑灯芯,豆大的灯火跳动照得更为亮了些。

桌上规规矩矩摆着两碟小菜,已经冷掉了。

她还在等他回来。

她拢了一件外衣,披在肩膀上,又回到窗边落座,将针线篮子放怀里,拿起还差几个针脚的男靴细致地缝补了起来。

她的手同硕大的男靴对比起来,显得小巧玲珑,手背上的肌肤莹白如玉,或许是做粗活多了,手掌有薄茧子,也有很多细密的糙纹,想来是冬天开裂留下的。

一针一线,那么的专注。

她想在温郎出远门时,穿上一双鞋底厚实耐磨的靴子。

国破家亡之时,跟着一群无家可归的人流浪,途中婆婆生重病,没有银两,医馆大夫不肯救治,那时候本已是身无分文走投无路,这教她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去哪里弄那么多银两,情急之下,她便卖身大户人家温府为婢,将所得的银两给老婆婆看病。

老婆婆病好以后,对她千恩万谢,同那群流浪的人走了,她留在了温府。

所幸的是她遇见了温郎。

温郎说他很爱她,给她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宋晚秋。

阿母曾经说过,女人这一辈子,最难得的是有情郎,宋氏觉得,眼前这一切,她足矣。

“嘶。”

一不留神,被针尖扎了一下食指,豆大的血冒了出来。

宋氏浑不在意,将手指放进嘴里,轻轻含着吮了。

垂眉认真地把最后的那个针脚结了扣,埋头用牙齿轻轻咬断针线,拿起篮子里的剪刀修了修鞋边的线绒。

“好了。”

她喃喃,眼神亮亮的。

一手提一只靴子,举到半空,左右仔细瞧,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错乱的针线。

靴面儿的料子用的是织锦缎子,鞋边镶绣着精致的祥云滚边,管房老妈妈平素里好像不怎么理会她,即便前几****说要给温官人做鞋,老妈妈也不肯给她一尺半尺的锦缎布匹。

无奈之下,她只好将绸缎被褥罩子拆下来,洗干了拿来做靴面,用自己那点微薄的月钱去布庄买了一些做鞋的棉麻材料。

温少卿常去宋氏这里留宿,大约是怕少爷怪罪,管房老妈妈这才不情不肯地给她换了一床新被褥罩子。

一灯如豆。

她坐在灯旁盯着靴子呆呆瞧了半晌。

看样子,温郎穿着肯定好看。

宋氏低眉浅笑,将男靴小心翼翼平放在地上,生怕弄脏了鞋面,撩起层层裙角,自己脱了鞋袜,露出莹白小巧玲珑的脚,穿进硕大的男靴里,起身走了两步。

热门小说推荐
不败灵主

不败灵主

你有血脉至尊无上?我有神魂镇压四方!你有秘法千千万?我有无上神体,变幻无常!你有无尽疗伤圣药?我自无限涅槃,越挫越勇,越伤越强!天地灵界,神魔动荡,万族林立,谁主沉浮?道心在此,神魔难阻,荡九天,诛邪魔,逍遥天地,大千世界,唯我不败!...

我欲为神

我欲为神

这个世界太虚伪,这个世界太冷漠。这个世界需要一个救世主。我就是那个注定要登上顶峰的男人,注定要把众生踩在脚下,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名字,要看破一切真真假假,让神佛都颤抖!!...

穿越蛮荒:找个族长来种田

穿越蛮荒:找个族长来种田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女性,陶然表示她一点也不喜欢穿越,无他,只因古时候的生活太苦了,没有电脑空调手机不说,就连生火做饭都是难事儿。只是她没想到她最不愿意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而且还让她穿越到了最原始的老祖宗的年代,蛮荒世纪。一想到那些邋遢甚至不穿兽衣的原始人,陶然就一阵头痛,还有那一脸冷酷的族长是怎么回事?竟然露出一副如沐春风的笑容。靠很惊悚的好不好。某族长眼里暗藏着得意,女人既然你是我交换回来的,那就是我的人,这辈子休想躲开我!...

曾有你的心动

曾有你的心动

她是望族孤女,为了家族基业,妥协付出。他是名门之后,无欲无求的服从命令是他的天职。一纸婚约,两本证件,套牢了他们,也绑紧了两个家族。她心思纯洁,即使遭受背叛,依然坚信世间一切皆美好。他自有他梦中的濯清涟,却愿助她完成使命。他和她,抵抗着相爱,各持顽强,殊不知彼此就像两只刺猬。想要依靠,却刺痛了彼此,想要拥抱,却伤害了对方。在漫长的时光中,他们还是融入了彼此的骨血当期限一到,站在天秤的两端,才发现这才是他们这一生最难承受的疼痛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气功英豪

气功英豪

一场似有预谋的车祸,让他英年早逝。一个玄乎离奇的现象,让他起死回生。从此,他的身体里被注入了一个来自二次元网络游戏世界里的灵魂。死而复生后的他乐观开朗,脱去了忧郁王子的帽子。从此,他走上修炼之路,开拓自己的未来。...

轮回梦境

轮回梦境

这是一个神奇的空间,这是一场轮回的游戏,在这个神奇的空间里,生命就像蝼蚁一样,你能做的就是挣扎,挣扎,然后没准哪天你就咔嚓…...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