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看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九章 卷筒粉(第1页)

南方初秋的清晨,东方泛起了鱼肚白,小山村笼罩在一层薄雾之中,农家厨房升起了袅袅炊烟和空中的薄雾纠缠在一起,再以分不清彼此。

一声声凄惨的猪叫声划破了山村的宁静,那是村子里的屠户正在杀猪,也正是这个信号在告诉人们,新的一天正在来临。

仿佛是一起约好的一般,此起彼伏的鸡鸣声拉开了清晨的序幕,接着各家各户的狗也跟着叫了起来,因为早上就是它们方便的时间了。

农家圈养的土狗卫生习惯都比较好,一般不会在自家方便,即便是再急,也要等着主人把自己放出家门,然后再在固定的地方行事。

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地从山林之中冲了出来,然后扑进一块已经变得金黄色的稻田里面,大块剁尔起来。

现在这个季节正是麻雀等鸟类最为幸福的日子,因为田野上到处是即将成熟的水稻。

农民对麻雀这种小鸟最是厌恶不过,因为它们不仅吃得多,更为重要的是它们的爪子总是不断地把稻穗往地上刨,实在是祸害庄稼的能手。

人们为了驱赶这些麻雀想尽了一切办法,却依旧无可奈何。

敲锣、放炮、打沙枪、立假人,……,各种方法都试过之后,这些麻雀儿却仍然是屡禁不绝,频频出现在稻田里面。

这些麻雀一般都是在清晨人们还没有出工之前就冲进稻田饱餐一顿,等到人们出工,它们已经是扬长而去。

岑佳华一边感受着扑面而来的微寒气息,呼吸着略带稻香的空气,一边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慢悠悠地蹬着自行车。

今天早上,岑佳华之所以早早就骑着自行车往村子里面走,是因为他很想吃田州特产的早餐——卷筒粉。

把米粉用水和着打成黏稠的米浆之后,均匀地在用细竹条编织成的竹盘上摊成薄薄的一层,然后就放进开水锅里面蒸,三五分钟之后就可以出锅了。

这时候原本是奶白色的米浆已经变成了半透明的白色,用竹刀小心地把蒸熟的粉皮刮下来。

然后在上面撒上炒好的馅,最后把粉皮卷成筒状,就这样,卷筒粉就基本成型了。

卷筒粉的馅一般是用木耳、豆角、豆芽或者是凉薯剁成细末,然后炒熟备用。

条件好的可以加入虾仁或者五花肉的肉末一起炒制,这样馅的味道就会更香。

花生仁干锅炒制,待其种皮开始脱落之后就起锅,搓去红色的种皮。

最后把花生和芝麻、葱花等调料拌进炒好的菜末之中,这样卷筒粉的馅就做好了。

卷好的卷筒粉一般切成5厘米左右的小段,然后淋上特制的酱汁、新榨的花生油,拌上切成薄片的香肠或者是叉烧,一碗美味的卷筒粉就出炉了。

夹起一段卷筒粉,拌上酱汁,放进嘴巴,那些浓郁的酱汁顿时就塞满了口腔。

嚼动之下,Q韧的粉皮、鲜香的蔬菜、生脆的木耳、酥脆的花生、还有肉末、芝麻和葱花,各种的滋味交集在一起,简直就是群英荟萃。

吃到最后,往碗里加上一瓢用猪大骨和小母鸡熬制的高汤,再撒上一点翠绿的葱花还有鲜红的朝天椒,就变成一碗汤粉了。

最后连汤带粉都全部报销,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示爱是让人无法忘怀!

这样连吃带喝,全身暖洋洋的,这种卷筒粉不仅美味,同时也比较实在,因此很受当地民众的欢迎。

岑佳华自从第一次吃过之后,就再也忘不了那个味道,因此久不久就要早上赶早下山来吃。

因为这一家做卷筒粉的每天做的分量都是固定的,但是生意特别火爆,稍微晚点就卖完了。

豆豆欢快地在自行车的前后左右小跑着,不时就窜进路边的草丛或者稻田里面,然后惊起一两只正在辛勤准备过冬食物的田鼠。

不知道是因为天性还是因为没有人训练的缘故,豆豆对于田鼠这种黑乎乎地小动物基本没有多少兴趣。

它经常是把田鼠惊起之后只是追上去摁住把玩一会就放开了,不会下嘴咬死这些小家伙。

现在的豆豆长得很快,已经接近三十斤了,俨然是一条大狗的模样,但是只有岑佳华知道,现在的豆豆依旧还只是一条可爱的小狗而已。

别看它一副凶猛的样子,其实并不会对陌生人凶,相反却还有点胆小。

岑佳华估计是自己对他宠溺太过,加上年龄太小的缘故,豆豆并没有表现出自己父母亲凶猛的本性,倒是变得有些温顺起来了。

不过奇怪的是,即便是豆豆表现得很温顺,村子里面的土狗看到豆豆却都是夹着尾巴,没有一条狗敢在豆豆面前大声叫唤,实在是令人称奇。

大概是豆豆身上与生俱来的高贵气息震慑住了这些土狗,让它们在豆豆面前不敢造次吧。

就这样,一人一狗就这样溜溜达达地进了村子。

早起的人们一看到岑佳华,都在不断地和他打招呼,毕竟经过这几个月以来的一连串动作,岑佳华已经成为了榕树村的知名人物。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综童话]主神毁我童年!

[综童话]主神毁我童年!

综童话主神毁我童年!由作者羽萌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综童话主神毁我童年!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游戏开发巨头

游戏开发巨头

这是一九八四。这一年,超级马里奥还没有发售,雅达利濒临破产,任天堂还局限在日本,EA跟育碧尚未出现。这一年的一个清晨,二零一四年的游戏爱好者李明从睡梦中醒来,他猛然发现,他竟然来到了这个时代,重生到了一名十九岁的加州华裔青年杰斯特李的身上。而伴随着他来的,还有一个游戏开发巨头系统且看主角如何拳打任豚,脚踢世嘉,将索尼游戏干死在起点!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游戏玩家,如果说我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就是我热爱它。史上最伟大的游戏设计师,GDC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杰斯特李。...

亲爱的,我还在这里

亲爱的,我还在这里

五年前,我因为一张五十万的支票,毅然离开他。五年后,在医院的走廊上,我因为丈夫拒绝给钱救治孩子而将自己卖给他,他冷笑着反问,三十万?苏岚,你觉得你身上哪个地方值这个价?后来,真相浮出水面,是谁模糊了谁的眼?...

妖瞳狂妃,鬼王就擒吧

妖瞳狂妃,鬼王就擒吧

一朝穿越,成了相府幺女,斗嫡女,战小三,当朝太子勾勾缠,她玩的是风生火起。直到遇到他强大的黑暗之王,她才不得不妥协。他不但能让她恢复功力,还能让她重新复活。他为她耗费千年之功变为七旬老人。她才知,他爱她之深。只可惜他却因她的误解和伤害,肉身腐烂,只能做着飘渺之主。于是她变身魔头,杀尽天下无耻之人。收取活人精元,为他重塑肉身。★★★★★★★等他复活,她则被恶灵吸食。再次重生她却记不得他。鬼王,就擒吧,本姑娘看上的东西从来不会失手。蛮横压下男人,匕首则放在他胸口警告本王早准备好了,就等你来男人邪魅一笑,对着身上一指,全身赤果一副任你摆布地躺在那里知道是她的那一刻,他就对自己发誓这辈子除了她不会有别人,就算她不要,也要霸着她...

恐惧魔王

恐惧魔王

年迈的皇帝对我叩首求饶百战的将军因我拔剑自刎火爆的明星因我遁世荒林飞天的仙子对我痛苦流涕富可敌国的富豪因我散尽家财我,就是恐惧的化身。懦弱的男人因我奔赴战场孱弱的产妇因我嘶喊拼杀稚嫩的少年因我歃血立志娇柔的少女因我披挂戎装我,就是恐惧的化身。矮人因我在山巅修筑连绵的棱堡精灵因我举族逃亡海外天使因我堕落,魔鬼因我颤栗我,就是恐惧的化身。简单归纳,这个故事讲述一个重生者,如何利用重生的优势,以及制造的怪物军团,如何在不同的世界兴风作浪,扮演灭世魔王。PS请不要对书名和简介产生误解本书讲述的故事,其实从头到尾都充满爱与正义。另,本书为第三人称叙事。...

贼妃冷帝:王妃善逃

贼妃冷帝:王妃善逃

她堂堂一个盗墓贼到了异世的第一天就被诛九族?接着又被逼嫁给一个不受宠的王爷?这个王爷长得还不赖吗,只是为何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她是在狗洞里?!被卡住了不拉一把,还逼迫她签下卖身契?你个奶奶的,不就是一张卖身契吗,卖了身她一样跑。嗯,跑之前收点福利,先把这个名义上是她夫君的王爷给玷污了再说!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