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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齐单手托腮,饶有趣味的看着明朗吃米线,他发觉明朗是个不管吃什么都很香的人,很容易激发起身边人的食欲。
明朗吃的正起劲儿,眼角余光觉察到旁边这个人在看着自己,他抬起头莫名道:“你不吃?米线在汤里时间泡长了就不、不好吃了。”
阚齐一笑,夹了一撮米线喂嘴里:“看你吃我就饱了。”
“这……”
明朗知道他指的是自己吃东西太快这事,解释说:“我向来吃东西就是这速度,这是长时间在部队养成的习惯。”
“我知道。”
阚齐细嚼慢咽的吃着,他的视线就没从明朗身上移开过。
前后也就五、六分钟时间,明朗就把满满一碗滚烫的过桥米线全部吃干净,连汤都快喝光了。
“有这么好吃吗?”
阚齐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直想笑。
“是很好吃。”
“那够了吗?”
阚齐问。
“啊……够了够了,我吃东西不爱浪费,从小都是这习惯。”
明朗擦擦嘴。
“你是我见过的最本质最朴实的九零后。”
这是阚齐发自内心的赞扬,他从第一次见到明朗到现在,从没在他身上看到过被物质腐蚀的痕迹,他的瑕疵正好就是他整个人最闪光的地方。
阚齐就是喜欢他虽然穷,但是骨子硬,只要他认为对的事,打死也不认输。
他身边就没出现过这种人,明朗是头一个,软硬不吃,宁死不屈,以至于阚齐根本不知道要怎么来讨好眼前这个人。
“哦……谢谢。”
明朗思索了一下,说:“那咱俩现在算扯平了?”
“什么扯平?”
“昨晚上我已经陪……陪你一晚上了,看你小纸条那事就算扯平了。”
“呃……”
阚齐极其不情愿:“好吧好吧,饶你一次。”
这大半个月过得比较平静,明朗几乎每天都是按时上下班,偶尔公司有饭局或外出办事,阚齐都会带上他,嘴上说让他做专职司机,但明朗不傻,知道他就是要让自己接触不同层面的人,听听来自不同领域的信息,长长见识。
他也不清楚阚齐为什么要让他跟那些人打交道,但他确定,只要是工作上的事,他就要认真做。
不得不承认,跟阚齐待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明朗就越发现阚齐真的是个人才,抛开他私下臭不要脸的作风不说,就工作上来看他真是个脑洞大开的人,商业头脑完全达到了见缝插针的程度,也许这正是一个合格的生意人必须有的敏锐,这种敏锐也是明朗这辈子都望尘莫及的。
这天晚上明朗在公司加班,阚齐要他把之前看中的城郊那块土地所有持有人的资料都汇总给他,第二天公司会议要用。
明朗在办公室一直弄到快十点,才把村民们的资料收集齐全。
他从公司步行回家,刚走到小街角,他就看见一个纤细的人影穿着一件红色大衣站在自己家楼下,看上去还有些眼熟……是张书静。
不用想,她肯定是在等自己,而且都十点半了,她应该等好一会儿了,明朗疾步走过去。
“啊……你是在等我吗?”
明朗知道这开场白有点傻,但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张书静默默点头,在见到明朗迎上来的一刹那,她竟然有想哭的冲动,那种冲动的来源有委屈也有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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