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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他要这样过一辈子吗?像个行尸走肉的一样过一辈子?他真的不明白啊,哪怕苏小姐千好万好,为了一个女人玩玩了这一辈子,值得么?到底值得么?
“曲墨,你不懂的……”
他沉沉的叹了口气,背过手去,看着这万千山河。
他年幼的时候,无知安乐;他享受无知安乐的时候,发生了家变。
一夜之间,父亲成了人人喊打的贪官,被判了死刑,母亲跟着去了。
一夜之间,他所有做过的梦,全部破灭。
小小少年的心里,开始长进了一个恶魔的影子,他随着那个恶魔的影子开始变幻,不断的叫嚣着,他要变强,努力变强,他要让害死他父母的人,为此付出代价。
于此,他做到了,所有害死他父母的人,都付出了代价,他终于坐上了人上人的位置,付出了一切代价,包括灵魂,包括良心,更多不齿的事情。
他成了黑道人物,与他父亲背道而驰的人。
可是,等他坐上了这个位置的时候,他才知道,世界之大,何处都不是家。
他开始怀念,当初她为他洗手作羹汤的日子,她一个千金大小姐,从未学过下厨,为了他,去报名了烹饪,从日本菜到泰国菜,凡事他任意刁难说难吃的,她都拼了命的去学好。
直到,那双纤纤玉手,成为了一双最普通不过的手,切破了皮,留下了伤疤,他全当看不见。
更甚,他将她亲手做的东西,全部倒进了垃圾桶。
其实他忘记告诉过她,她煮的东西,他很少吃过……
这一切的一切,皆是因为,她是他仇人的女儿。
那一天,他问她:如果我说我爱你,可是却迟给了时间,那么,就留到下一辈子去,你会等我吗?我再也不会迟到,更不会早退,也不会再遇见昕卉之前遇见你……
他忘了加上:我们不会再做敌人,我没有恨过你,你也不曾恨过我,我们都没有伤害过彼此,像个人世间的红男绿女一样,普通的遇见,短暂的相爱,一辈子深刻的铭记……
“老板,我一直都记得,当年,也是在这样的天桥下,你捡到了我,然后,你收了我……”
当年,他走投无路,沦为了街头艺人,也会在天桥下表演,几乎算是乞讨了。
那一天夜里风很大,他看到了一只黑色的皮鞋站在他的面前,他傻傻的抬起头,撞进那双深幽的眼瞳里。
他告诉他‘是个男人,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他高高在上的看着他,问他愿不愿意跟他走,要么成为人上人,要么成为一堆尸骨。
那时候的他什么都不知道,就这样傻傻的点头答应了,只当是有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再也不用风餐露宿,再也不用被人用脚丫子踢,他可以活着,像个人样。
靳尊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给了这个男人一条活路,同时也给了自己最衷心的左膀右臂。
曲墨或许能明白了,他为什么守着苏氏,守着苏抹筝父亲的产业,只因为靳尊是个男人,从哪里跌倒,他要学着个男人样,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他守着对苏抹筝的承诺,因为,这是他欠她的。
还完了这一世的债,来生,他才能干干净净的,去见她。
所以曲墨也明白了,因为他像他,所以他才收留了他。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曲墨,我当年肯收你,就因为,你是个聪明人。”
靳尊满意的点头,“你明白什么事情该干,什么事情不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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