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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可以离开这个城市结束两人间的这段关系,但这段关系却一直带着负疚感延续着。
亚历克斯回到了休斯敦,那里有份工作在等着他。
洛克萨尼去了好莱坞,去追寻她的梦想。
尽管阿格尼丝很希望自己住在纽约、旧金山、伦敦或者巴黎等城市过大都市的生活,但是她发现自己很难离开奥斯汀,即使和男友分手以后也还是觉得如此。
她觉得奥斯汀很友好、很舒适,在这里她有回家的感觉。
这里有一些很好的书店,有大学里的图书馆,还有电影协会和咖啡馆。
如果她有兴致谈话的话,很容易找到谈话的伙伴;如果没有兴致的话,可以喝着一杯上等咖啡坐在那里读书或者写作。
她参加了当地的一个作家团体,写作范围也从诗歌(不能赚钱)扩大到短篇小说(有时会赚到钱)。
她幻想着能像在书里读到的那样住在伦敦或纽约,以写作为生。
但是怎样才能过得起这种生活呢?她太注重实际了,不可能饿着肚子或者受着罪写作。
在奥斯汀她有份喜欢的工作--在一家小型出版公司上班。
这份工作够维持日常花销,使她能够在大学旁边租一间房子。
虽然房子很旧,还要和一些搬进搬出的毕业生住在一起,但是这样她有自己的写作时间。
她仍然相信她命中注定要生活在别的地方,但那是将来的事情。
她还年轻,相信时间和机缘最终会把她带到那里去的。
第51节:第四章 神奇(2)
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是都没有对她产生深刻的影响。
阿格尼斯精神上一直有格雷厄姆-斯多利的陪伴,从孩提时候看到那张模糊的梦幻一般的照片起,她就疯狂地迷恋上了他。
现在这种情感变得复杂了些,但仍然是迷恋。
高中的时候读他的第一本诗集《回忆树林》,她就觉得他是英国的里尔克。
对她来说,他的诗很神秘,很让她感动。
她上大学四年级的时候,他的第二部诗集在美国出版,新的作品不像原来那么神秘,但这时她的诗歌品味已经变了,所以更喜欢他的诗。
在她看来,她和格雷厄姆对人生有相同的看法,他的作品正是她希望自己能写出来的那种诗歌。
她有很多很喜欢的诗人,他们对她的影响更大,或者说和她交流更直接--但是,他们都死了,而格雷厄姆还健在。
在图书馆里的《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立场》《伦敦杂志》和其他的英国杂志上,她经常可以看到他的新诗、书评和通信。
她贪婪地读着这些,靠这些线索在头脑里编织诗背后的这个人。
她在研究威-于-奥登的时候,偶然中发现格雷厄姆-斯多利曾经和这位老一辈的诗人通了几年信。
格雷厄姆的信就保存在得克萨斯大学人文研究中心的奥登全集里。
学生可以阅览。
她坐在一个小小的、凉爽的、光线很好的小房间里,在桌子上打开那盒文档,拿出那些打印的信件,放到脸上,闭上眼睛吸入上面的气息。
这么多年过后,除了文字、字句之间的空格、墨迹以外,还可能会留下什么呢?他手上皮肤落下的某个细胞,他的头发,或者一抹香烟的气息?她注视蓝墨水的签名,字体很小,难以辨认。
最初他都是用全名,最后两封信只签了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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