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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睡熟了,霍刑却没有睡着,他搂着朗坤,在黑暗中叹了口气。
会派人去协助杨兴,除了因为地字组的确人手不够外,还因为一个刚发生的意外情况——或者说是早就发生的意外情况,仙族出现了!
仙族又称羽族,但他们不是真正的神仙,而是上古神鸟与人类结合后繁衍生息出来种族,因为具有天授神鸟的血统,所以特别骄傲于自己高人一等的能力和美貌,自视甚高的结果就是不将其他种族放在眼里。
仙族历史悠久,但因为其自傲,所以他们自出现以来就鲜少和其它几族交往,即使是构成他们一半血统的人类也不例外。
仙族行踪极其诡秘,之前还偶尔听闻有仙族在人界出现的轶事,只是近几百年来,仙族的踪迹已经完全消失在了其它四组眼中。
正是因为这样,此次仙族物件突兀地在人界出现才显得非常可疑,尤其是出现在朗坤身边......
霍刑暗暗发誓,如果这次仙族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他一定毫不犹豫将对方碎尸万段。
黑暗中,霍刑又亲了亲朗坤的额头,“朗坤,谢谢你把我养大,谢谢你保护我,从今往后,换我护你一世周全。”
朗坤虽然没听到,但是仿佛有所感应似的,他收紧了环在霍刑腰上的手臂,好像要与他融为一体......
几天后,鬼市召开前的三天,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日中午,有关部门里难得一脱持续了将近二十天的阴霾,变得生机勃□□来。
食堂里,万里江高举汤碗,高声道:“同志们,还有三天,这一场严酷的战斗即将结束,让我们高举酒杯,为即将胜利的战斗干杯!
来,我们一起,干了这碗热鸡汤!”
一时间,食堂里呼声高昂,掌声雷动,无数为鬼市能够顺利召开而奋斗在第一线的有关部门人员纷纷举起汤碗,互相碰撞后一饮而尽。
“卧槽!”
“擦!”
“真他妈爽!”
干完热鸡汤,食堂里响起一阵摔碗声,那阵仗,就好像山寨土匪要出门干一票前喝碗壮胆酒似的。
“......”
朗坤端着汤碗,看着里面黄澄澄的老母鸡汤,非常无语,“霍刑,我觉得这样好傻......”
“没办法,出任务前不能饮酒,以汤代酒是每年的传统。”
“可是鸡汤那么烫,他们在爽什么......”
不能真的喝酒,以茶代酒,总也好过以热鸡汤代酒吧......
“就是因为烫,所以才觉得爽。”
霍刑风轻云淡,和朗坤对答如流,显然他已经对这种场景免疫了。
朗坤翻了翻白眼——一群神经病。
朗坤当然没脑残到跟着一起灌热鸡汤摔碗,他如往常一般吃着自己碗里的食物,等差不多吃饱了,才想起来问霍刑为什么要摔碗,难道是某种生死盟誓?
霍刑冷笑一声,“呵呵......生死个毛,他们只是想换点新花样罢了。”
崭新的餐具总能让人心情愉悦,尤其是在外执行任务到处奔波劳累,回到如同家一般存在的总部,吃碗热饭喝碗热汤是最好的享受,如果餐具能常换常新并且也充满家的感觉,所有为民众安全出生入死的兄弟姐妹,心理上会好受很多。
“换就换,万主任不会是那么小气的人吧,犯得着用这么极端的手段么......”
霍刑仍然冷笑,“因为替他们换餐具的这笔钱是我私人出的,他们怕我不干,所以干脆把后路断了。
难不成我还真不给换,让他们天天吃手抓饭么?”
朗坤:“......”
这群心机婊,到底是有多嫉妒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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