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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加利维亚古城(第2页)

一见到陈曦儿,在握手的那一刻,上官瑾就亲切的叫出了对陈曦儿生平的第一句亲切称呼:曦儿姐姐。

七个人在一起共同消耗了一整天的美好时光,就像在学校里与闺蜜们过周末一样,可以肆无忌惮的挥霍自己似乎能够永垂不朽的青春,可以就这样长生不老的笑下去,一个个龇着牙站在盛夏的许愿树下,阳光只能照射到半边的侧脸,另一半被树影隐藏。

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像极了我们单薄的青春。

直到天黑,天都黑了还能去哪儿呢?曦儿姐姐就在这儿过夜吧,这里在晚上会很温暖的。

上官瑾以为陈曦儿不会走了,会和大家一起踏上消灭天行的路。

可是,她错了。

现在她正在蛇冢的里洞里极力恳求陈曦儿能够留下来,这样就可以跟她做个伴了。

陈曦儿温柔的笑着,可是答案却很坚定。

因为她不得不回去,她还有事要做。

无奈之下,只好作罢。

最后,陈曦儿答应上官瑾说:我保证过不了几天就来看你好吗。

其实,无论如何我也会在回来的,因为,这里有我的牵挂。

陈曦儿要上到洞面上的时候,看了洛十一郎一眼,示意他可以送送她。

洛十一郎见陈曦儿要走了,推了一把南剑,笑着说道:天都黑了,一个姑娘家家的在大山里行走还蛮危险的,送送人家吧!

这个时候,陈曦儿的表情像是喉咙里塞了一整个儿茶叶蛋!

山的深处有座小城叫做加利维亚古城,古城里,基本上所有的元素都是延续着古代的风格,建筑,街道,服装还有部分习俗,古老诡异的习俗。

今天洛十一郎他们在丛林里行走时,被一只从未见过的金色大鸟所吸引。

大鸟在空中盘旋时足有一只雄鹰那么大,如果不是它通体的金黄色做辩护的话,几乎所有人都会不假思索的认为这就是一只普通的老鹰。

它在林子上空的树头间飞来飞去,忽高忽低。

当金色大鸟第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所有人都惊呆了,忘记了从指间溜走的时间。

洛十一郎觉得南剑江湖经验丰富,应该会比较了解这种突然冒出来的生物,于是很自然的问南剑,也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包括南剑,因为他也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如同凤凰一样的金色鸟类。

在大家都只能眨巴着好奇之眼望着它时,刘蛇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兴奋的几乎是大叫出来的:我想起来了,这确实是一种鹰,我以前在一本科学杂志上看到过关于这种鸟类的文章,旁边还附有它们出土的化石呢!

它们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龙鹰。

大家将目光转移到刘蛇身上,示意他不要停,继续讲下去。

刘蛇接着说道:不过据我所知,龙鹰早在亿万年前跟着恐龙一起灭绝啦,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呢?刘蛇皱着眉挠了挠头发表示费解。

它们几乎是和恐龙一起出现在地球上,然后亲历了恐龙主宰全球的时代。

在漫长的时光里,这种全身金黄,甚至有时在风大的日子里会有金粉从它们的羽毛间抖落下来的生物将生命与金属结合到了最完美的程度。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人和狗或者猪的**都是由蛋白质组成的,而龙鹰,虽然也是生灵,也是动物,而它们的身体却由金属金直接构成,它们的身体就像一个纯金的玩具一样。

如果你能猎杀到它,你就是连做梦都会笑死的!

啊!

亲爱的龙鹰,你快到我的怀抱里来吧!

我保证会好好照顾你的啊!

啊!

我是个胖子,胖子都是好人,胖子都是善良的好孩子。

我保证是喜欢你的气质而不是只喜欢你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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