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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回答,三叔和宋明都不禁露出惊讶的神情。
只见三叔皱起眉头,不解地问:“小夏,你娘之前不是说要写你的名字吗?”
一旁的宋明也连忙附和道:“是啊!
夏夏,还是写你的名字比较合适吧,本来钱就是你挣的。”
沈夏笑道:“没事,一家人写谁的都一样,就写娘的名字。”
面对众人的质疑,沈夏依然坚持己见。
然而,此刻站在一旁的锦书却是一脸诧异。
心中充满好奇的郑锦书忍不住开口问道:“那么,这位赵烟究竟是何许人也?”
这时,宋明接过话头,轻声回答道:“她是我娘……”
郑锦书听闻此言,愈发觉得事情有些蹊跷。
他暗自梳理一番,大致明白过来:原来眼前的这位男子与村长讨论时,表示希望将地契写上沈夏的名字,说明沈夏应该就是这家的儿媳妇;
可现在儿媳妇却执意要将地契写成婆婆赵烟的名字。
如此罕见的情况,实在令他大开眼界。
这时这名叫锦书的少年便开口道:“那倒底写谁的名字?”
沈夏满眼认真道:“写赵烟的名字。”
宋明沉默了,他一向是遵守夏夏的决定的,
可是夏夏不愿意写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另有打算呢!
心中很是担心,况且,昨天还和大哥闹了矛盾自己无法不担心啊!
三叔公看沈夏坚决的态度也没说什么,其实自己也是更看好写几个孩子的名字的。
只是孩子多写谁的名字都不好。
便随沈夏了。
郑锦书看着大家都没反驳了,便道:“那好。”
然后只见那锦书的少年重新写了四张契书,然后盖上公章,两份留档,两份给了沈夏:“荒地的税金是两百文,这良田的费用是一百文。”
沈夏也没有去好奇为什么良地的价格会如此昂贵,而是非常干脆地从怀中掏出了银钱来支付。
毕竟官家做事,就算有所疑问或者想要反驳也是徒劳无功罢了。
就在此时,三叔公也拿出了银钱,并看着沈夏将银钱付掉后说道:“小夏啊!
那块荒地的税款不是已经交给我了吗?”
“没关系n的三叔公,我这边一起付了也没多少。”
沈夏微笑着回答。
三叔公仔细端详起眼前的沈夏,发现她与以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这种举手投足之间所散发出的气质以及气度,实在难以想象她竟然是个在农村土生土长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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