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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犹如一盆浸了冰的水,一下子将尉迟飞燕当头泼醒。
若是先前与这骁王尚有些小女子被轻薄后怄气的心思,现在顷刻间便消失得无了影踪。
立在她面前的人,这个英俊的年轻男人是执掌着大齐兵权的索命追魂阎王。
死在他的骁骑战斧下的生魂不计其数。
若是被他发觉了自己与白露山有半丝的瓜葛联系,那么……岂止是叔伯一家?恐怕就连父亲生前的至交好友都要受到牵连。
需知大齐皇帝感念的是个死去的,毫无威胁的尉迟大将军,可是一旦被人发现这位将军之女乃是白露山叛乱的始作俑者之一,那么只能屠杀干净所有的余孽,用脖腔里滚热的鲜血才能消除身居帝位者的疑虑。
“骁王也说民女……奴家是醉了,若真是出声,应该也是些胡言乱语,还请王爷说得再细些,不然奴家一概想不起来的。
只是殿下以前也曾经与奴家提起过那樊景,奴家已经说了并不熟识,若是殿下不信,何必要让奴家入了王府呢?奴家并无嫁入豪门的大愿,江山虽多秀,英雄竟纷争,可这跟我一个卖粥的小女子又有何干?”
骁王的一双利眼看着她突然变得沉静的脸,若不是因为没有涂抹胭脂,遮掩不住那陡然变得苍白的脸,倒真是看不出端倪破绽。
看来这位尉迟小姐不大擅长说谎啊……
二殿下不说话,飞燕也不说,便是静静地立在他的面前,可是握着巾帕的手里却是湿漉一片。
这时一阵清风吹落了武场一旁的辛夷花瓣,纷纷扬扬,一瓣绯色遮住了飞燕光洁的额角,显得玉人的脸色竟是让人不忍的素白……霍尊霆抬起了手,修长的手指轻轻捏起了那片花瓣,突然话锋一转:“这辛夷花的粉色,倒是很配小姐的肤色,你我成礼那日,调配这样的胭脂可好?”
也许是因为自己适时的示弱让骁王的火气消散了些,他竟是一路扯到了成礼之事上。
飞燕的樱唇动了又动,最后只吐出一个字:“好。”
骁王终于从她的身边走过,接过侍女递来的宽袍便衣披在了身上:“今日厨下烧了香葱人参,还炖了盅解酒的蜂蜜灵芝,你昨儿吐得倒是干净,腹里空虚,一会吃完饭后,再让府里的马车送你回去。”
这次飞燕没有反驳,默默跟在了骁王的身后。
入了饭厅时,黑漆描金的小八仙桌上摆放着热气腾腾的饭食。
除了骁王说的那两样外王府的厨子还细心地用香醋拌了清爽可口的笋丝,酸爽地照顾被酒精摧残得失了味道的舌尖,搭配着软糯的南瓜百合粥很是恰当。
食饭时,骁王见飞燕只是默默食着南瓜粥,便用筷子夹了一段喷香的海参放入了她的碗里:“多吃些,昨日抱着你的时候,觉得这身子略轻盈了些,本王不喜太瘦的女人,总是要有些绵软的才好……”
如果可以,尉迟飞燕很想如昨日下马车时那般,将这根海参直接吐到二殿下的身上,并朗声告知他:“离我远些,我不喜欢太过阴险狡诈的男子,总是要有些礼义廉耻才好!”
但是少了烈酒的助兴,便也只能是想想罢了。
吃完了饭,飞燕接过了一旁侍女递过的香茗漱口,用素手遮掩吐在了递过来的小金痰盂里。
又用温帕子擦拭了嘴角双手。
可是抬眼时,却发现那骁王依然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并没有接过香茗帕子的意思,微微抬着下巴,略带愠色地问:“怎么?小姐不先服侍本王吗?”
尉迟飞燕只想早些回家,不想此时触怒了这个喜怒无常的阎王,便乖顺地站起身来,从侍女手里接过了香茗,用手擎着瓷杯服侍二殿下漱口,又用温热的帕子去擦拭骁王嘴角的水痕。
当她轻按着霍尊霆的嘴角时,他的大掌慢慢地抚上了执帕的绵软小手,薄唇微翘道:“当真是服侍得比侍女还要体贴,这样柔顺的解语娇花,本王还真是有些迫不及待要养在府中呢,不知小姐可否体谅本王的相思之苦?”
尉迟飞燕没有撤回手,任着二殿下无礼地轻薄着,也刻意放揉了声音道:“殿下,奴家叔伯府上的门窗也是要换的,可是银子不够了,可否请魏总管再支出些银两才好,奴家每次提及,总管大人总是推三阻四的,当真是有些啰嗦……”
解语的娇花依然是表情温婉,可惜这般铜臭当真是大煞风景,骁王松了手,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这位未来的侧王妃,说道:“一会本王便让总管将银子一起跟小姐送到府上……只是本王现在因着你的缘由,被父王罚着薪俸,还望小姐莫要太铺张,免得入了王府,要跟本王一起喝粥咽糠,好好地熬度一番了……”
新宅修整完毕,叔伯一家终于是要搬家了。
买了两挂爆竹在街角噼里啪啦地点燃后,叔伯扶着梯子将红布包裹的一本诗经,还有砚台和银锭系在了大梁之上。
这时从前梁延续下来的习俗。
新屋乔迁,主人家在房梁上悬挂些祈福之物。
尉迟的老宅子里悬挂的是先祖留下的一把弓箭还有当年加封侯位时所用的祭器,暗示着尉迟府上乃武将建功,世袭侯位,后代也应该是继续军中建功福禄不断。
可是现在叔伯倒是变得实际了些。
儿女们通晓些书画,不作睁眼瞎便好,其实这度日最离不得是银子才对,有钱在手,吃穿不愁。
可惜这等浅显的道理,是以前最不懂的。
乔迁的家宴,请的无非是叔伯的一些老朋友。
除了城门官儿李大人外,又多了几个许久不走动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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